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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保利城项目三期“3.28”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保利城项目三期“3.28”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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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8 15:06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位于和平街辖区保利城项目三期,发生一起高坠事故,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两名工人在保利城项目三期G2号楼A、B栋空中连廊部位搬运建筑材料至吊篮时坠落,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死者:杨耀启,男,44岁,河南人;伤者:孙铁锤,男,50岁,河南人。)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安监局、和平街办事处、区建管站、洪山公安分局梨园街派出所等单位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调查核实,了解事故情况,并组织事故相关方开展善后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安监局,组织区监察委、洪山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和平街办事处、区建管站成立保利城项目三期“3.28”一般高坠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事故相关当事人,调阅事故有关资料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发生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

  (二)事故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湖北保利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

  2、总承包单位: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分包单位: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是事故发生当事人所在公司。

  (三)事故地点:团结大道与铁机路交会处保利城项目三期G2号楼A、B栋空中连廊部位

  (四)事故类别:高坠;

  (五)伤亡人数:1人死亡,1人受伤;

  (六)直接经济损失:约90万元。

  二、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1、湖北保利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洪山区团结大道1049号武汉保利城K1地块一期B19栋2层17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祖大勇

  2、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区安达街951号,注册资本20000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策;

  3、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706房,注册资本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凤贤;

  4、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莫干山路武林巷1号易盛大厦3楼,注册资本1001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建国。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武规地〔2013〕03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武规建〔2014〕212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201112012073000114BJ4005)。事故发生的分包工程名称为武汉保利城项目三期G2号楼A、B、C塔楼外墙装饰工程,分包单位为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为幕墙外墙装饰施工,分包工作量985万元,开工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18年65日。

  (三)被询问人员情况                          

  彭永红,男,36岁,广东省中山市人,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幕墙班组组长

  孟雪钢,男,33岁,河南省漯河市人,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班组长

  邓宏清,男,31岁,四川省开江县人,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郑汉钱,男,61岁,湖北武汉/人,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代表;

  张杰,男,33岁,河北省泊头市人,湖北旭鑫安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维修工人;

  曾猛,男,63岁,湖北武汉/人,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

  李林,男,36岁,吉林省长春市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根据现场勘验及事故调查了解:3月28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两名施工工人杨耀启、孙铁锤,在保利城项目三期G2号楼A、B栋空中连廊部位(高度距裙楼屋面平台地面约21米高)清理建筑材料,通过吊篮搬运至裙楼屋面平台地面。事故发生时,该作业面无其他作业人员,通过专家技术分析、现场勘查,认为两名施工工人杨耀启、孙铁锤临时拆除高空连廊上临边防护栏杆,在搬运建筑材料至吊篮的过程中,未按操作规程系扣安全绳,从连廊坠落至裙楼屋面平台,施工工地其他作业人员发现事故情况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其中一名工人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另一名工人经抢救暂无生命危险(死者:杨耀启,男,44岁,河南人;伤者:孙铁锤,男,50岁,河南人。)。

  四、事故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安监局、和平街办事处、区建管站、洪山公安分局梨园街派出所均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调查核实,了解事故情况,并责成事故相关单位开展事故善后工作。3月31日,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与杨耀启家属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约定一次性补偿杨耀启家属各项费用90万,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受伤人员正在治疗之中,治疗费用得到妥善安排。

  五、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认定

  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事故技术分析报告、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现场图像等资料的分析,认为造成事故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人员杨耀启,孙铁锤安全意识淡薄,使用吊篮实施高空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绳未按操作规程系扣导致两人从高空坠落,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虽然配备了相应的安全带、安全绳,但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未按操作规程系扣安全绳,反映出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未及时有效发现或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反映出现场管理存在缺失,是该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和平街保利城项目三期“3.28”一般高坠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一)杨耀启,系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工人,安全意识淡薄,高空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绳未按操作规程系扣,导致其从高处坠落死亡,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再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伤者孙铁锤,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工人,建议由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在其完成治疗康复后对其进行处理。

  (二)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现场高空作业人员未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前安全提示不到位,对现场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未实施有效监督和制止,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分包单位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对该起事故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建管站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告事故调查组;

  (四)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监理方,对项目施工监理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建管站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告事故调查组;

  (五)区建管站对保利城项目三期履行了日常监管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项目安全隐患均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鉴于上述事实,事故调查组认为区建管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了对保利城项目三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六)和平街办事处按照属地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建立和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和要求,对辖区属地建设项目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落实了整改,事故调查组认为和平街办事处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立即责令保利城项目三期全面停工,责成区建管站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该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一是以3.28事故为警示,充分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二是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三是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社会稳定;

  (二)浙江新中环建设有限公司要以此次生产安全事故为鉴,在全公司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和培训,强化现场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坚决预防事故发生;

  (三)总包单位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充分汲取事故教训,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严格落实定期安全检查要求,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预防事故发生;

  (四)监理单位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要对照行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展深刻自查,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坚决把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口;

  (五)区建管站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督促辖区项目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项目实际,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作隐患排查清单,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对从业人员生产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意识,坚决遏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要加大对辖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结合近年来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和检查方案,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

  (六)和平街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的力度,进一步提升辖区全民安全意识,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与区建管站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坚决遏制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苗头,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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