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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金域世家项目“6.1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武汉金域世家项目“6.1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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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8 15:14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上午7点15分左右,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辖区白沙五路南侧、城开青菱城市花园东侧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的开发用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施工人员在实施打井降水作业时,水井出现部分坍塌,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死者:屠伶俐,55岁,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群玉村人;伤者:沈九刀,男,44岁,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星光村人;伤者:王小巍,男,32岁,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堰河村人)。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张家湾街办事处、区建管站、洪山公安分局等单位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调查核实,了解事故情况,并组织事故相关方开展善后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安监局,组织区监察委、洪山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张家湾街办事处、区建管站成立武汉金域世家项目“6.1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事故相关当事人,调阅事故有关资料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发生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7点15分左右

  (二)事故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

  2、施工单位:武汉朋磊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三)事故地点:白沙五路南侧、城开青菱城市花园东侧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的开发用地

  (四)事故类别:坍塌;

  (五)伤亡人数:1人死亡,2人受伤;

  (六)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二、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1、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洪山区烽火五金建材水暖市场G栋7、8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国强

  2、武汉朋磊钻井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创业大厦11层1102室,注册资本10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汉朋;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武汉金域世家项目,位于洪山区青菱西路以东、白沙五路以南、滨河路以北,面积为95529.6,由河南佳美上境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日经招拍挂以20.0167亿元竞拍得地(P[2017]174号),由河南佳美上境置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运营此项目。事故发生前,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已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编号:武汉开暂[201〔2018〕0226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WH-2018-B032)、《不动产权证书》(编号:NOD4200156565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武规地[201〔2018〕03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事故发生时,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自行组织项目前期场地降水打井作业,项目还没有进入施工阶段。

  (三)被询问人员情况                                                

  沈小红,男,40岁,湖北省孝感市人,武汉朋磊钻井工程有限公司打井工人

  王汉朋,男,61岁,湖北省孝感市人,武汉朋磊钻井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葛崇,男,29岁,湖北省通城县人,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安装工程师

  周小波,男,39岁,湖北省潜江市人,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综合外联部经理;

  安可宾,男,38岁,河南省桐柏县人,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土建工程师。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根据现场勘验及事故调查了解:

  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因武汉金域世家项目后期施工需要,根据该开发用地的地质状况分析,决定在项目工地实施打井降水处理,为后期正式施工做准备。2018年6月上旬,口头与武汉朋磊钻井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汉朋达成协议,由王汉朋组织施工班组在该项目工地指定地点打三口水井。王汉朋打井施工班组于6月11日中午进驻现场(工人4人,现场负责人王小巍、施工人员沈九刀、沈小红、屠伶俐,机械设备1套)从事打井作业。

  2018年6月13日上午7点15分左右,4施工人员在实施第二口水井的打井作业时,用于抽水的水泵掉到水井护筒外井坑的积水里,屠伶俐见状,自行两下井坑(约7米深)打捞水泵未果,在第二次打捞时,屠伶俐腿部被困淤泥中,王小巍、沈九刀、沈小红3名工友见状立即依次下井坑救援,在救援过程中因发现井坑边坡土层有松动坍塌危险,3名工友决定依次爬回坑,沈小红完全爬出坑外,沈九刀在上爬过程中井坑边坡土方坍塌,导致屠伶俐、王小巍完全被土掩埋,沈九刀胸口以下被土掩埋。工地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消防119及急救120电话,请求救援。

  事故发生后,市、区政府和消防、建管、安监、公安及街道等部门同志迅速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经现场紧急救援,7时40分左右,沈九刀、王小巍两人被救出,无生命危险,送医观察治疗,12时45分左右,最后1名被困人员屠伶俐成功救出,经120确认无生命迹象。整个救援工作处置及时得当,未造成次生灾害。

  四、事故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区领导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布置事故调查和督促事故相关单位开展事故善后工作。2018年6月14日,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书》,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100万;沈九刀已出院,王小巍因骨折已成功实施手术,正在康复治疗中,均无大碍,受伤人员治疗费用得到妥善安排,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五、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认定

  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事故技术分析报告、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现场图像等资料的分析,认为造成事故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因水井作业区域(1-1)层为杂填土,层厚3.4-12.4米,土体状态为松散,压缩性高,主要由粘性土夹杂少量碎石及植物根系组成,局部地段底部夹杂少量灰黑色淤泥,地质条件较差,且不稳定;开挖深度深(约7米),土方开挖坡度过陡,且没有采取支护措施,以及施救过程中对土体的人为扰动从而造成井坑边坡坍塌;施工人员屠伶俐、王小巍、沈九刀、沈小红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不具备下井坑作业条件时未采取防护措施下井坑作业等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武汉朋磊钻井工程有限公司,无固定员工,不能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资质,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临时组织施工人员组成打井施工队承包打井作业项目,是该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对武汉朋磊钻井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审核不严,对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有效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是该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武汉金域世家项目“6.13”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一)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对武汉朋磊钻井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审核不严,对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有效发现或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武汉朋磊钻井工程有限公司,无固定员工,无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资质,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缺失,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责成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立即终止与该单位的业务往来,建议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三)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6〕2号),第四条规定“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的规定,由于该项目尚处于施工前期三通一平的施工准备阶段,还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在区建管站监督管理范围内。经查阅了解监管部门日常履职尽责情况,区建管站高度重视建筑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对辖区在建工程坚持日巡日查、隐患排查和检查督查,把安全教育和岗前警示提醒挺在前面,督促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在事故发生后靠前组织,积极采取事故补救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组认为区建管站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

  (四)经查阅了解属地街道落实安全生产情况,张家湾街办事处按照属地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建立和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制订了年度检查计划,开展了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街道对该项目没有直接监管责任,且事故发生后主动采取措施联合建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立即停止现场施工作业,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积极协调事故善后,确保事后稳定。事故调查组认为张家湾街办事处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

  (五)鉴于建筑行业领域事故高发的态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属地和行业监管之间配合协作监管机制不完善,存在监管盲区,建议由区安委会领导约谈区建管站、张家湾街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安全监管,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态势。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责令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金域世家项目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全面停工,责成街道和建管部门督促该项目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进一步制订完善现场施工作业安全措施,全面排查现场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整改。

  (二)武汉佳之美置业有限公司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在全公司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分包资质审核管理,禁止非法分包转包。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五人包保”责任,项目隐患不整改到位不得复工,后期安全措施不拿出来不得复工。

  (三)区建管站和属地街道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全面梳理辖区建筑施工工地情况,加大联合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各阶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强化隐患整改落实,紧盯“一无一降”,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坚决遏制辖区事故多发高发势头。

  (四)对尚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要厘清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解决好安全管理盲区问题。建议由区政府专题研究发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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