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洪安办[2017]1号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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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安监局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办事处,天兴乡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
近期以来,由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分别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和5人死亡。12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再次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3死1伤。为此,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成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省、市安办分别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安监办〔2016〕75号)、(武安办[2016 ]45号)。现将有关精神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当前正值两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公安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将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打非治违”方案,立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销售的,要坚决治理,深入追查产品来源。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街乡要组织并协调辖区派出所、消防、工商等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联合专项执法,统一行动部署、集中调度执法力量,实现综合施策、协同监管,凝聚联合打击的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各部门安全监管及案件查处等有关信息,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三、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各街乡要结合日常监管检查和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高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