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名 称
武汉江南脑科医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体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卫放罚[2018]004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江南脑科医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20669509941B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彭红莉
违法事实
武汉江南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组织放射工作人员严胜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之后截至2018年8月21日期间未组织放射工作人员严胜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时问问隔超过了2年
行政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1.予以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10月16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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