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 |
|---|---|---|---|
| 发布机构 | 洪山区卫健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武汉市洪山区李荣普西医内科诊所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使用莫西沙星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 ||
武汉市洪山区李荣普西医内科诊所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使用莫西沙星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案 件 名 称 | 武汉市洪山区李荣普西医内科诊所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使用莫西沙星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洪卫医罚〔2021〕0026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市洪山区李荣普西医内科诊所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111MA4J2E9P2N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李荣普 | |
违法事实 | 武汉市洪山区李荣普西医内科诊所存在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使用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3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