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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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区卫健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杜树国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案 | ||
杜树国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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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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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洪卫医罚〔2025〕03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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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杜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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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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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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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杜树国在担任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洪山院区产科副主任期间,明知产妇系代孕产妇,依然接受请托,于2024年3月10日安排护士长通过手动更改人脸识别系统中代孕产妇的身份核验结果,将“不通过”修改成为“通过”,为代孕产妇出具了人证信息不符的虚假《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进而于2024年3月11日为代孕儿作出了人证信息不符的虚假《出生医学证明》,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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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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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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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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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