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福康莱妇科门诊有限公司设置的临床实验室未建立质量管理记录案

武汉福康莱妇科门诊有限公司设置的临床实验室未建立质量管理记录案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6-06-29 17:00 |  来源:区卫健局

案    件  名  称

武汉福康莱妇科门诊有限公司设置的临床实验室未建立质量管理记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卫医罚〔2026〕007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福康莱妇科门诊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11MAEKQ2WA3F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刘继远

违法事实

武汉福康莱妇科门诊有限公司存在设置的临床实验室在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4月7日期间,未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立包括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等在内的质量管理记录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6月2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260703_2816640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