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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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安监局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安监局关于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业问诊”活动的通知 洪安监管〔2016〕3号 |
区安监局关于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业问诊”活动的通知 洪安监管〔2016〕3号
洪安监管〔2016〕3号
区安监局关于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
“专业问诊”活动的通知
各街(乡)办事处、洪山经济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查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实际情况,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杜绝或减少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请各街(乡)安监站结合实际,继续按照《洪山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病危害“专业问诊”活动方案》(洪安监管〔2015〕6号)要求,配合区安监局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业问诊”活动。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有的放矢,务求实效。为确保将人力、物力分配在最需要的地方,各街(乡)的问诊对象的选择要有代表性,应选择存在高尘、高毒、高噪的企业开展问诊活动。并由区安监局聘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评价活动。
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街(乡)要深入企业积极宣传企业主体责任与义务,赢得企业的支持与配合,为活动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区安监局将强化“专业问诊”企业执法检查,对存在现场严重超标的企业,现场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予以处罚。要结合问诊开展创建示范企业,建立可供同行业其他企业参观学习的模范企业,从而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