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洪山区卫健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23年洪山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第一轮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3年洪山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第一轮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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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15:40 |  来源:洪山区卫健局

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站)、乡卫生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的创建,按照《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洪山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第一轮督导检查的通知》安排,区卫健局组织中医药专家对照标准,分三组对辖区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独立站和1家乡卫生院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本次督导对组织管理、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中医药服务、中医药适宜技术、家庭医生、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中医特色、健教宣传和监督考核等十二个方面,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站和乡卫生院进行了专项督导。

二、创建措施和亮点

本次创建工作绝大部分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分工明确,对标开展创建,规范资料准备。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相对较好的单位有:珞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中医院)、烽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南民族大学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组织管理方面:所有机构均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制订了创建工作方案,大部分机构组织召开了创建工作部署会议,会议通知、签到、照片等资料齐全。

(二)服务体系方面: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站均规范设置中医科、成立中医馆,并满足了中医师及中医药工作人员的比例,中医药诊疗康复设备齐全。

(三)人才培养方面: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站和乡卫生院均积极派人员参加区中医药推广中心举办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和西学中培训班,同时也在机构内开展了中医药知识培训及政策知晓培训。

(四)中医药适宜技术方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站和乡卫生院均可以规范开展6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且有体现工作的规范记录。

(五)家庭医生方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站和乡卫生院的家庭医生团队设置中,每个团队均安排了中医师参与,并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均加入了中医药服务内容。

(六)公共卫生方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站和乡卫生院均开展了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等人群的中医药服务,记录及相关考核资料齐全,中医药内容全面。

三、主要问题及不足

(一)梨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纺织大学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天兴卫生院的创建资料尚未进行规范汇总。

(二)大部分机构中医药诊疗量、中医处方量、中药饮片处方量及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尚未达到要求比例。

(三)少数机构未能落实武汉市一体化平台绩效报表填报工作,且对于站点的填报督导工作也未能落实。天兴乡卫生院和武汉纺织大学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机构未按要求定期落实填报工作;珞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家湾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卓刀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青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所管理的社区卫生站,有部分站点未按要求落实数据的填报工作。

(四)中医药参与传染病防治方面,大部分机构资料未成体系,未落实从宣传(宣传栏、滚动屏、影音资料)、预防(对于季节传染病的中医药“治未病”手段)、治疗(广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应对传染病)等3个方面着手进行详实记录。

(五)健教宣传方面,和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兴乡卫生院、杨春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测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武汉纺织大学社区卫生服务站资料欠缺较多,其余机构资料均有部分未能明显体现出中医药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构要重视此次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严格按照《洪山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要落实主体责任,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项目,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自查督导。各机构要定期组织院内自查整改,同时加强下属站点的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于创建工作中存在困难情况,及时汇报至区创建专班,主动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三)规范资料整理。关于迎检资料,各单位务必做到精益求精,精准把握资料内容,及时查漏补缺,突出重点,确保资料过硬,内容切题。配合区创建专班提供资料、核校数据、调整内容,确保形成一套规范的创建迎检资料。

(四)做好迎检准备。各机构要紧盯时间节点,加快完善迎检资料及现场准备工作,做好随时接受国家及省市的检查。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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