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洪人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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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关于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关于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缴纳了江南新天地A区经济适用房住房施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5.1155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19日完工。在施工期间,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已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并承诺若查实还存在欠薪行为,将据实支付。现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政办[2016]21号)的要求,对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1月11日。在公示期间,若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江南新天地A区经济适用房住房施工程项目有欠薪的情况,请当事人携本人身份证件到洪山区人力资源局进行投诉维权。联系电话:027-87397095。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