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山区高龄津贴失联人员信息核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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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2 16:48 |  来源:洪山区民政局

为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惠民政策,切实保障我区高龄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应享尽享、不漏一人,近期区民政局通过公安户籍数据比对、街道社区入户摸排、网格核查等方式,筛查出一批洪山区户籍、年满80周岁因长期失联(异地养老、住址变更等)无法核实信息,至今未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为尽快核实信息、落实待遇,现面向社会发布寻查公告,公示期自2026年6月12-18日,共7天。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如有公示人员或其家属看到该公告后,请尽快主动与所在地街或社区联系,核实相关信息,办理相关手续,以便顺利领取高龄津贴。

一、失联人员范围

1.具有洪山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经多方核查,无法联系本人及家属、无法确认当前生存状态与实际居住地址;

2.未在我区办理高龄津贴申领手续、无津贴发放记录。

二、补贴标准

80-89周岁:100元/人/月;90-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500元/人/月;百岁老人还可享受春节慰问、生日探望、定期体检关爱活动。

三、办理要求

请失联人员本人、家属、监护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信息登记: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2.申请人银行账户(农商行)原件。

四、办理流程

街道社区核对身份、年龄、户籍及生存状态,登记现居住地址与联系方式,核实通过后按季度发放,历史未领月份按规定补发(2018年1月份之前未发的不计入补发时间)。

五、办理事项提醒

1.资格认证。已领取高龄津贴的老人需每季度配合进行生存认证,未认证将暂停发放。

2.户籍/迁出变动。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户籍迁出本辖区的,或老人去世的,家属应在当月主动告知村(社区)办理停发手续,切勿隐瞒冒领。

3.谨防诈骗。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切勿轻信“代办补缴”、“高价换卡”等诈骗信息。

六、咨询方式

洪山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027-87385521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各社区居委会

特此公告。

洪山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2日

附件:洪山区年满80周岁失联未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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