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苏梅花园餐厅核查处置)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苏梅花园餐厅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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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7 09:11 |  来源: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99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使“骨碟”“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811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使“骨碟”“汤碗”经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报告编号:WH202006418WH202006417,结果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0910日对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进行现场调查1、该公司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2、后厨配有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消毒记录不全。3、该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本次检验不合格的餐饮具“骨碟”“汤碗”2020811日当天使用完。在本案查处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其违法期间亦未发现不良后果。      

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使不合格餐饮具“骨碟”“汤碗”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暂未发现不良后果,依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二十六规定,现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诉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2020911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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