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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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苏梅花园餐厅核查处置) |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苏梅花园餐厅核查处置)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年9月9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使用的“骨碟”“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1日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使用的“骨碟”“汤碗”经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报告编号:WH202006418、WH202006417,结果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0年9月10日对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进行现场调查:1、该公司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2、后厨配有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消毒记录不全。3、该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本次检验不合格的餐饮具“骨碟”“汤碗”于2020年8月11日当天使用完。在本案查处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其违法期间亦未发现不良后果。
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使用不合格餐饮具“骨碟”“汤碗”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暂未发现不良后果,依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现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诉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苏梅花园餐厅于2020年9月11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