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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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牛蛙)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牛蛙)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5年3月24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王建国渔行销售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3月3日,武汉市洪山区王建国渔行销售的“牛蛙”,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5)ZXL2-00003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5年3月26日对该经营户进行现场调查。随后,我局对武汉市洪山区王建国渔行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牛蛙”是从汕头市澄海区澄鸿水产经营部购进的。该经营户能提供相关的进货凭证。
武汉市洪山区王建国渔行销售不合格“牛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但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暂未发现不良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责令武汉市洪山区王建国渔行部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77.4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2025年4月15日,武汉市洪山区王建国渔行递交了整改报告,承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