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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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新鲜桑葚约250g)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新鲜桑葚约250g)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5年5月12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李常年蔬菜店销售的“新鲜桑葚约250g”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4月11日,武汉市洪山区李常年蔬菜店销售的“新鲜桑葚约250g”,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 2025GC00941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5年5月15日对该经营户进行现场调查。随后,我局对武汉市洪山区李常年蔬菜店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新鲜桑葚约250g”是从武汉市洪山区徐卫江水果店购进的,该经营户能提供相关的进货凭证。
武汉市洪山区李常年蔬菜店销售不合格“新鲜桑葚约250g”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但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暂未发现不良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责令武汉市洪山区李常年蔬菜店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罚款6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2025年6月13日,武汉市洪山区李常年蔬菜店递交了整改报告,承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