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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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山东大姜)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山东大姜)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5年6月4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荷清水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山东大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6日,武汉荷清水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山东大姜”,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5)GJZ6-00002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5年6月9日对该经营户进行现场调查。随后,我局对武汉荷清水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山东大姜”是从天津小蚁科技有限公司(快驴平台“万美蔬菜”)购进的。该经营户能提供相关的进货凭证。
武汉荷清水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山东大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进货时索取、查验了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留存了进货凭证,履行了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2025年6月24日,武汉荷清水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承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