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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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碗) |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碗)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鹭鹭餐饮店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10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鹭鹭餐饮店使用的“碗”,经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 A2250581052154004C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5年12月3日对武汉市洪山区鹭鹭餐饮店进行现场调查。1、该公司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2、后厨卫生情况良好,配有餐饮具消毒柜1台,有消毒记录。3、该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本次检验不合格的餐饮具 “碗”于2025年10月31日当天使用完。在本案查处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其违法期间亦未发现不良后果。
武汉市洪山区鹭鹭餐饮店使用不合格“碗”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暂未发现不良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现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2025年12月24日,武汉市洪山区鹭鹭餐饮店递交了整改报告,承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