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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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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3 16:32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1943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珞喻店销售的“黄豆芽散”

   ()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2019)ZXL3-00315食品名称:黄豆芽散生产日期:2019-03-11、抽样日期:2019-03-11被抽样单位: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珞喻店

  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201944日,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

  201948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珞喻店销售的“黄豆芽散”由供货商武汉元生配送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在武汉市黄陂区胡亮涛蔬菜商行购进;配送到店25公斤、规格:散装,含抽检当天共销售19公斤,销售总额76.00元;其中耗损6公斤,当日退回厂家销毁处理。当事人提供上述食用农产品黄豆芽散的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及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在本案查处过程中至案发时涉案黄豆芽散已全部售完,因其属快售食品该店已启动召回机制;其违法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亦未发现不良后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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