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19年4月3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珞喻店销售的“黄豆芽散”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2019)ZXL3-00315食品名称:黄豆芽散生产日期:2019-03-11、抽样日期:2019-03-11被抽样单位: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珞喻店
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4月4日,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
2019年4月8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珞喻店销售的“黄豆芽散”由供货商武汉元生配送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在武汉市黄陂区胡亮涛蔬菜商行购进;配送到店25公斤、规格:散装,含抽检当天共销售19公斤,销售总额76.00元;其中耗损6公斤,当日退回厂家销毁处理。当事人提供上述食用农产品“黄豆芽散”的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及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在本案查处过程中至案发时涉案“黄豆芽散”已全部售完,因其属快售食品该店已启动召回机制;其违法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亦未发现不良后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9年6月13日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