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武汉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3-02-22 09:50 |  来源:武汉市政府
 武汉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023年2月22日
序号级次项 目 名 称资金管理方式政   策   依   据征收方式征收标准
1中央立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入地方国库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财综〔2007〕53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第76号 具体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2中央立项教育费附加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教育法》,国发〔1986〕50号(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按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计征3%
3中央立项地方教育附加缴入地方国库《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946按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计征2%
4中央立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入地方国库《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征收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征收标准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征收标准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
5中央立项森林植被恢复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按用地单位占用林地面积征收区分不同林地类型、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性质、所在区域,征收标准不低于3-40元/平方米,具体征收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230224_2158607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