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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洪山区区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洪山区区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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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2 10:00 |  来源:洪山区政府
洪山区区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3年2月22日)
序号部   门收 费 项 目管理方式政 策 依 据备  注
公安部门
中央立项1.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鄂价费〔2016〕99号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费〔2016〕99号
自然资源部门
▲ 中央立项2.不动产登记费缴入地方国库《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鄂价工服〔2017〕7号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中央立项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缴入地方国库《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国办发[2020]2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鄂建〔1994〕57号,鄂建〔1996〕324号,取消涉及灵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占道经营的象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水利部门
中央立项4.水资源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税〔2018〕147号,财税〔2020〕1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鄂价费〔2009〕168号,鄂价环资规〔2013〕186号,省政府令360号,省政府令387号
中央立项5.水土保持补偿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鄂价费〔2016〕99号, 鄂价环资〔2017〕93号
人防部门
◆中央立项6.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鄂价费规〔2013〕80号
法院
中央立项7.诉讼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鄂价费〔2008〕5号
卫生健康部门
中央立项8.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缴入地方国库《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鄂发改价调[2020]409号鄂发改价调〔2020〕409号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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