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洪政办〔2025〕2号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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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山区政府办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
全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5年全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
2025年全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
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洪山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洪山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下简称区“两会”)期间,共有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以下简称议提案)193件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其中区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107件(含3件重点建议),区政协建议案1件、提案84件(含4件重点提案)。后期还将陆续收到省、市交办的议提案。为做好2025年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是:见面率100%、办复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两会”期间议提案的办复时限。
1.关于全国、省、市“两会”期间议提案。洪山区作为主办单位的,区级主办单位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办理答复情况书面回复区政府督查室,由区政府统一答复代表、委员;洪山区作为会办单位的,区级办理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办理答复情况书面回复区政府督查室,由区政府统一答复市主办单位(答复格式见附件2)。
2.关于区“两会”期间议提案。主办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会办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责任事项办理情况书面函告主办单位(答复格式见附件4)。回复同时抄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3.闭会期间议提案的办复时限。会办单位自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将责任事项办理情况书面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关于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每件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办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会办单位(详见附件1)。分管副区长组织召开办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全程领导、统筹推进办理工作。
(二)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对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责任分解后交办。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另行交办。
(三)关于区长领办件。区人民政府区长、各副区长分别领办1件上级交办的议提案。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于2025年6月底前向区政府督查室报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于2025年10月底前向区政府督查室报送办理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乡、各部门和相关单位作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议提案办理任务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综合科室督办,业务科室承办的工作机制,逐一明确责任人,确保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沟通协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先协商后办理,先沟通后回复”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邀请视察、座谈等形式向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定期汇报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和成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办理答复前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填写《办理情况见面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附件5),虚心征求其意见,认真改进工作。各主办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代表区人民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按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会办单位要主动配合,按照主办单位的安排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三)提高办理质量。议提案交办后,承办议提案的主办单位要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并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其中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还应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承办单位在完成答复后,要继续推进后续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对办理答复涉及事项已解决的(A类),要再次组织回访,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对办理答复涉及事项正在推进或列入下步工作计划的(B类),要加快推进责任事项,并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办理答复涉及事项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或与现行政策不符的(C类),要继续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积极探索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四)公开办理结果。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要内容及办理答复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议提案办理答复文件,原则上都应当全文公开,不宜公开的需注明理由。
(五)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尽快做好研究部署、分解交办、办前沟通等工作。2025年5月上旬,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对口联系的副主任带队,组织检查对口部门和单位议提案办理工作,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人大代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对各单位办理工作适时开展督导检查。2025年9-10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并根据《洪山区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打分,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