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要求编制。
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政府、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区注重公开实效。一充实主动公开内容。依据《条例》规定,在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内容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二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针对主动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突出主动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公开本区2019年收支预算决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等。其中,在重点领域方面:
一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区级及部门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专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2019年度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94317万元,地方公共预算支出为876385万元,并同步做好各层级网站与区财政编制公开网的相互链接,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项目核准、项目执行、项目竣工专栏,按照《条例》要求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扶贫脱贫、教育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专栏。扶贫脱贫领域,建立领导小组、合并医疗保险、制定扶贫政策,组织扶贫活动,响应国家政策,精准扶贫;教育服务领域,发布招聘公告、公示“十佳优秀”班主任名单、发布安全教育通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通报不合格食品,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名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共39件;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低保对象资金发放名单,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医疗卫生领域,公示医疗机构、实时监测饮用水、公示卫计行政执法信息,本年度医疗卫生领域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共199件;文化体育领域,及时公开文体政策及文体经费;环境保护领域,对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环评公告、夜间施工审批进行公示,其中:环境监管16项、环评公告49项、夜间施工审批370项。四是对公共资源配置进行公示,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保障性住房、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按照规定要求将公示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一事一申请”制度,规范依申请流程,确保答复流程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耐心指导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申请表,及时答复申请人;对于不符合申请要求的,明确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及时、全面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提供便捷申请服务,增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三)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调整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今年5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8年度武汉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我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分别开设“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清单信息”、“其他”、“建议提案办理”6类栏目,其中包含29个子栏目;12月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对基本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增设了“五公开”专栏,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其中分设16个子栏目;二是强化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的日常巡查。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为抓手,采取指定专人每天读网巡查,对网站栏目检查不达标的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及督促整改,并将政府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政府信息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中进行公开;三是加强政务微博新媒体平台建设。为了方便广大网民能以多种渠道快速获取政府重要政策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区在新浪网开通了微博账号,对政府重要信息进行发布,以更好的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监督保障方面
我区重点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公开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切实得到落实。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洪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保障责任分工表》,明确各部门责任,列明评分细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一并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重大事项公开进行,规范运作;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四是购买专项法律服务,聘请专业人员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本区的政府信息工作交由专业法律团队,建立更加系统化、专业化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08 | 30 | 96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56 | +242 | 602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92 | +70 | 22869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01 | +194 | 1310 |
行政强制 | 46 | +16 | 4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74 | 56621424.6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7 | 8 | 0 | 0 | 0 | 1 | 266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6 | 6 | 0 | 0 | 0 | 1 | 20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0 | 0 | 0 | 0 | 0 | 2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七)总计 | 249 | 7 | 0 | 0 | 0 | 1 | 257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1 | 0 | 0 | 0 | 0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共18件,行政诉讼共3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8 | 0 | 6 | 4 | 18 | 5 | 0 | 15 | 7 | 27 | 1 | 0 | 0 | 2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开透明的期待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日趋多样,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高,流动性大,工作力量不足,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缺乏重点,事先公开内容变为事后公开,信息公开影响面窄,局限性较强,推广和公布信息的渠道单一,受众面不广;
三是在信息公开方面,各部门之间沟通较少,缺乏协调联系机制;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及广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改进。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组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析、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及武汉市司法实践案例,从案例中汲取经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同时加强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在服务基础上进行管理,以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目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水平。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落实责任,及时收集公开;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的模式,及时公示已经变更、更新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建立专人负责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对于各部门未制作且未保存的政府信息,做好群众释明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了解所需的政府信息。
(四)加强监督检查
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把做好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我区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时办复。
从数量上看,2019年我区共公开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6件,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1件,我区均按时回复。
从内容上看,2019年我区公开的建议主要涉及道路建设、农村安置统筹、城中村改造完善等方面;提案主要涉及优化武汉站交通。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越来越具体化、专业化,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建议提案凝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反映了群众的真切愿望。我区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举措,为建设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