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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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10:03 |  来源:洪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区依托“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用中国等新媒体渠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以公开促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打造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3年度我区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673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区共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33件,其中予以公开238件,部分公开33件,不予公开38件,无法提供323件,不予处理25件,其他处理76件,转接下年度办理45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及“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对照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针对信息多的目录,合理编制分目录,方便信息查找;优化政策文件检索服务,实现通过标题、正文、年份、主题分类等多形式的检索服务;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功能。目前我区“长者模式”“无障碍模式”功能已上线运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推出更多具有大字体、大图标、高对比度文字等功能特点的网站。实现界面简单、操作方便的模式,实现一键操作、文本输入提示等多种无障碍功能。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维护更新。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维管理工作,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及时动态更新发生变更的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加强政府网站监管明确专人每日读网巡查,及时提醒未更新的栏目保障单位进行信息更新,聘请第三方对区政府网站监察评估,并及时通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建立月初提示、月底通报工作机制,及时清理政府网站中的更新、文字错误问题,并通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2023年,通知督促全区60多家单位处理文字错误问题2300余条,政府网站问题240余条。

社会评议方面,主动对外公开信息,积极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5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34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76.8989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8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5

9

0

2

0

3

7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0

4

0

2

0

2

2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

0

0

0

0

0

3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1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3

0

0

0

0

0

1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0

5

0

0

0

0

3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16

0

0

0

0

0

1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

0

0

0

0

0

3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1

0

0

0

0

0

2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3.其他

50

0

0

0

0

0

50

(七)总计

719

9

0

2

0

3

7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5

0

0

0

0

0

4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4

3

8

2

27

9

1

10

11

31

1

0

8

3

1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问题:信息更新不主动、不及时、更新数量较少。

改进情况: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各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观念。做好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分工,明确每项信息的发布时间要求,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更新内容。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有待提高、重大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过多采用文字方式解读,缺乏其他形式解读。

下年度改进举措:积极探索利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背景、依据、目的、举措、联系人方式等五要素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信息公开的合力,全力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区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3620元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区共收到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8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含闭会期间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12件,按照办理类型分,主办7件(含分办2件)、会办21件。以上议提案均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

(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通过设置“重大建设项目清单”“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食品监管”“药品监管”等栏目,同时新增“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城市综合执法”等栏目,集中发布相关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信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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