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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郭信芳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郭信芳:

       你认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道办事处强拆你地基及地上附着物、房屋的行为违法,于2025年8月20日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27日依法受理,该案于2025年11月24日审理终结。本机构通过你提供的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以邮政快递方式,依法向你送达洪政复决〔2025〕60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因快递员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且派送地址无人接收快件,该快递件被退回,本机构通过你提供的联系方式亦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为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相关权益,本机构特发此公告,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构领取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

       联系电话:027-87753282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36号

特此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2026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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