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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12-17 16:44

名       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省序号35)整改工作情况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省序号35)整改工作情况公示
日期:2019-12-17 16:44 字号:

   

  201956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迅速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拟于近期申请销号,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

  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对“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追责。                                           

  三. 整改情况

    根据市纪委有关环保督察调查专班相关会议下发的谈话方案,中共洪山区纪委调查组立即制定了调查谈话方案,严肃案件线索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链条,提出问责建议。目前,已通过调取书面资料70余份,谈话14人次,形成初步结论及处理建议上报市纪委。征得省纪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处理到位,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87641407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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