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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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洪山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20-12-01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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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24)整改工作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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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意见。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武环督改文〔2019〕1号)精神和要求,现将市序号2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青菱湖、斧头湖、南太子湖、三宝湖、安汊湖、泥达湖等早期筑坝形成的多个堤埂,已纳入蓝线保护范围,目前还未完全拆除,对水体流通性和湖泊生态产生影响。
二、 整改目标
清除青菱湖早期筑坝形成的堤埂,恢复湖泊水系的自然连通。
三、整改情况
青菱湖湖内3条堤圩埂已于2020年10月底基本拆除完毕,共计拆除土方量约29749立方米,项目投资金额约1400万。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87653931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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