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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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关山街党政办 |
成文日期:2015-01-26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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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山街办事处关于印发《2015年关山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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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街机关各科室、部门:
现将《2015年关山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山区人民政府关山街办事处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5年关山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2015年是武汉市实施燃放烟花爆竹“限改禁”的第二年,为巩固禁鞭成果,维护良好的禁鞭秩序,根据武汉市《2015年度贯彻实施<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方案》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原则,组织发动有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禁鞭工作措施,力争全街不发生违禁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问题,不发生大面积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区禁鞭秩序良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5年关山街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党工委副书记施强为组长;街办事处副主任胡天喜、李全安、杨柳,关山派出所所长王峰,喻家山派出所所长卢忠敬,街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杨元兵为副组长;街政法办、经发科、社会事务科、城管科、司法所、关山工商所、各社区主任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关山派出所,由关山派出所副所长王学民兼任主任,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统筹、部署、协调各部门开展禁鞭工作。
三、工作重点
2015年全街禁鞭工作的重点时段是:元旦后、除夕夜、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重点地段是:全街主要窗口地区、繁华闹市地段、交通干道沿线、居民区以及各项欢庆活动现场周边地区。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大造声势。2015年春节期间,要大张旗鼓地开展禁鞭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禁鞭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组织入户宣传。区禁鞭办将统一印制市政府《通告》、《致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并录制禁鞭宣传光碟下发到我街,我街将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张贴、散发、广播,要求《通告》张贴到每个门栋,《致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个家庭,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组织集中宣传。农历腊月二十四(小年)、元宵节前全街组织两次禁鞭集中宣传日活动,各社区要设立宣传点开展宣传;三是组织主题宣传。各社区要以减少环境污染,防止火灾为主题开展节前禁鞭教育,号召广大中小学生、居民不买鞭、不放鞭,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二)部门联动,堵源截流。街道组织派出所、安监、工商部门、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街所有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中小学校门前、花圈店、鲜花店以及平时违禁销售、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督促广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储存、不销售烟花爆竹,对发现的违禁行为依法处理。
(三)上足力量,强化控制。2015年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至正月初三、正月初七、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街道将组织以派出所为主,工商、城管、司法等有关部门和社区参加,成立禁鞭执法小分队,全面开展禁鞭执法工作。
(四)依法行政,严肃处理。在禁鞭执法工作中,派出所要依照《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的规定,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视情依法处理。特别是对情节严重和有组织燃放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要坚决给予行政拘留处理。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安监部门要坚决查处违禁储存、销售和非法生产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副食百货零售门店的检查,查处夹带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城管部门要及时制止流动摊贩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并配合派出所、安监部门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部门和社区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禁鞭工作。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相关科室、部门和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全街禁鞭工作。此外,动员广大市民检举揭发违禁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禁鞭工作格局。
(三)加强情况信息的收集反馈。相关科室、部门和社区的工作情况要上报街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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