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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纪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09-27 16:10

名       称: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日期:2017-09-27 16:10 来源: 字号:

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7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1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洪山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总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5人,其中:行政33人,事业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04万元,支出总计100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系统机构改革成立的三个派出机构,存在人员调配,新增人员7人。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万元,占本年支出80.78%;项目支出193万元,占本年支出19.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系统机构改革成立的三个派出机构,存在人员调配,新增人员7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832.5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1%。其中:基本支出811万元,项目支出193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宣传教育工作项目20万元,用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教育工作。

(2)信访投诉工作项目13万元,用于全区信访和行政投诉相关工作。

(3)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工作经费30万元。

(4)聘用人员费用15万元。

(5)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培训工作项目19万元,用于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6)机制体制建设工作项目6万元,用于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机构改革及相关工作。

(7)扶贫定点帮扶工作项目8万元,用于“三万”和各项定点帮扶工作。

(8)党建(纪检)工作项目7万元,用于党组织建设及相关工作。

(9)办公设备项目1.5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10)办案巡查工作项目40万元,用于案件调查、纪律审查和巡查相关工作。

(11)治庸问责工作项目18万元,用于治庸问责及相关工作的开支。

(12)机动经费项目2万元。

(13) 机关档案工作经费0万元,未使用。

(14) 机关保密工作经费13.5万元。

(15)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0万元,未使用。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36.06万元,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

(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3.17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为预算的51.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为预算的75.8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新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为预算的75.86%,比预算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8.1万元;维修费11.43万元;过桥过路费0.27万元;保险费2.19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等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为预算的6.25%,比预算减少1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2016年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大型活动 0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及国内公务接待活动1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市检察院,市人社局调查取证接待工作3批次19人,其中陪同人员0人(公务招待费共计5078元,其中4318元为省巡查组办公住宿费记入招待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万元,降低18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万元,降低18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国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15个,涉及资金193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占年初预算的89%。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万元,比2015年增加24万元,增长38 %。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系统机构改革成立的三个派出机构,存在人员调配,新增人员7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总)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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