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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卫计委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生活饮用水公示表20170227

洪山区生活饮用水公示表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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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27 16:39 |  来源:区卫计委办公室

洪山区卫生计生委水质每日监测公示(2017年02月27日)

水厂

级别

消毒工艺

监测单位

监测点

位置

监测指标

肉眼可见物

嗅和味

浊度

色度

余氯(或消毒剂余量)

耗氧量

白沙洲水厂

市级

二氧化氯消毒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出厂水

水厂内

0.56

<5

1.14

1.23

末梢水1

 区疾控中心

0.59

<5

0.05

1.50

末梢水2

华中农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大楼 

0.76

<5

0.10

1.40

末梢水3

 珞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78

<5

0.05

1.40

末梢水4

 珞狮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69

<5

0.10

1.46

末梢水5

 张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45

<5

0.05

1.42

天兴洲水厂

乡镇级

次氯酸钠消毒

 天兴乡卫生院

出厂水

水厂内

无 

 无

/

/

 0.43

/

末梢水1

天兴洲天兴村372

 无

无 

/

/

0.08 

/

 1、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06》,上述监测指标要求为:无肉眼可见物、无嗅和味、浊度≤1、色度≤15、耗氧量≤3、采用氯气消毒

水厂出厂水余氯≥0.3mg/l,末梢水≥0.05 mg/l。短期受水源限制和日产量小于1000吨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上述指标限值适当增加。

 2、咨询及投诉电话:8775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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