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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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经信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4-05-07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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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洪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指导中小企业(工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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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经信〔2014〕16号
洪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
《关于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指导中小企业(工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青菱都市工业园管委会、洪山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工业领域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确保我区中小工业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督促企业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现将收悉市经信委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指导中小企业(工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经信企服〔2014〕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另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填报相关表格至我局能源电力科。
联 系 人:吴冬英
联系电话:87678230
邮 箱:961219897@qq.com
洪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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