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洪民文〔2021〕1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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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洪山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1-03-18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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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21年洪山区民政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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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2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及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统筹推进全区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和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加快建设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落实党组织学习制度、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制度。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会议精神。结合民政工作职责,分层分类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认真总结“十三五” 时期全区民政工作,进一步把握民政事业发展规律,不断提升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贯彻落实省委14号文件精神, 助力洪山加快建设高质量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慎终如始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三)切实做好民政领域特殊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严格民政服务机构人员管理,统筹做好防护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充分保障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和正常生活。
三、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积极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急难救助。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为困难群众开展个性化、差异化服务。
(五)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扩大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将低收入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和罕见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委托照料协议管理,压实照料服务人员的照料服务责任,切实提高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加强临时救助,进一步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加大低收入、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力度。坚决落实逢救必核,新纳入救助对象核对率达到100%。常态化开展保障对象预警监督,主动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认真组织线索排查和问题整改,及时核查清理死亡在保人员。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发现困难对象,实现主动救助。
(六)进一步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发现、报告及转介处置机制,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快救。扎实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七)积极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进一步理顺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机制,落实信息比对和每月复核制度,切实加强“两补”对象的动态管理,提高补贴精准化管理水平,努力做到对象精准、应补尽补、发放及时。
四、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八)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完善多元协同机制,推广百步亭、江欣苑、青和居等社区经验,深化党组织领导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服务机制,实施“社区治理创新助力计划”,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持续开展社区减负增能,推进街道(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站)建设,进一步完善“五社联动“服务模式。健全社区工作者“四岗十八级”职业体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组织好2021年全区“两委” 同步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整体优化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
(九)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党建入章、党组织建设承诺,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登记、年检、评估内容。加强区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建设,为社会组织党员提供教育培训、学习交流阵地。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情况通报制度,推动有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综合协调和监管机制。 完善并落实等级评估、信用管理等制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枢纽型品牌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专业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服务项目。加大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力度,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十)促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引导慈善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加大慈善工作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慈善活动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分类分级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举办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督导人才培训班和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在社区开展“时间银行” 志愿服务积分体系试点工作。参加第四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十一)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优化行政区划,推进街道(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界线管理。做好街道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区内优化街道设置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大界线联检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确保2021年3条(7 段)市级界线、5条区级界线的联合检查任务圆满完成。持续做好全区地名命名更名等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各部门的交流协作,推动武汉市地名协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业务数据的录入,系统的对接。
五、持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十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区建成2个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站)10个,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30个,符合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服务送达率100%。
(十三)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拓宽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将90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推荐、办事指导等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失能失智、高龄、留守等特殊困难老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等关爱制度,实施留守老人关爱服务项目。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开展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信息比对、核查工作。
(十四)强化儿童关爱服务。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受委托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儿童自我保护技能。全面落实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认真开展收养评估,依法依规开展收养工作。
(十五)着力提升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质效。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婚姻登记工作。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和婚姻登记档案电子扫描工作。进一步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深度和广度,深入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创新,倡导健康的婚姻家庭理念。倡导婚俗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全区清明祭扫活动和谐有序。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
六、加快提升民政服务能力水平
(十六)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和理论研究工作。高质量完成《洪山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和发布。持续深化民政政务服务“全市通办”,聚焦群众需求和发展难题,做好民政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开展政策理论研究。
(十七)加强民政法制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开展民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十八)夯实民政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文运转和审核、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信访综治、档案管理等工作质量。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严格落实党管保密的政治责任,完善保密制度建设,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密文件、涉密人员管理,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杜绝民政领域发生失、泄密事件。
(十九)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培养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七种能力”,大力弘扬“三牛”精神,开展学典型学先进活动,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
七、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
(二十)持续抓好巡视巡察整改成果深化巩固工作。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推动民政工作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契机和动力。在立行立改、完成整改的同时,在建设整改长效机制上下气力,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成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开展“庸懒散慢乱浮”专项治理,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双评议”工作,持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平安(综治)建设。全面加强信访、扫黑除恶、防范处理邪教等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加大对政治、信访、维稳重点人员的排查力度,杜绝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平安建设责任,营造民政事业发展良好环境。
洪山区民政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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