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市有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1、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2、提出申请时间和登记注册时间均应在申请人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
(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新业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8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区人力资源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需现场勘验)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具体情况也可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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