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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进行注销登记?
日期:2023-02-18 14:48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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