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留言公开
低保申领问题
日期:2026-03-03 来源:区民政局 字号:
留言人
留言时间 2026-03-01
信件主题 低保申领问题
信件内容

我亲戚是在洪山区办的低保,现在想把低保转到青山区,咨询可不可以,请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回复单位 区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6-03-0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您主要反映办理低保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武汉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申请人可向户籍地社区申请,申请人提交社会救助申请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您系洪山区户籍、洪山区低保对象,现实际居住在青山区,申请将低保关系迁移至青山区。您需先前往派出所将户籍迁入青山区,再到青山区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低保申请。3月2日8时54分洪山区民政局通过电话8738136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260311_2738244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