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人 | |
| 留言时间 | 2026-03-01 |
| 信件主题 | 低保申领问题 |
| 信件内容 | 我亲戚是在洪山区办的低保,现在想把低保转到青山区,咨询可不可以,请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
| 回复单位 | 区民政局 |
| 回复时间 | 2026-03-0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您主要反映办理低保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武汉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申请人可向户籍地社区申请,申请人提交社会救助申请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您系洪山区户籍、洪山区低保对象,现实际居住在青山区,申请将低保关系迁移至青山区。您需先前往派出所将户籍迁入青山区,再到青山区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低保申请。3月2日8时54分洪山区民政局通过电话8738136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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