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02-05 09:06 |
|
名 称:关山街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关山街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和公共安全工作
(三)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四)优化社区品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六)做好人大、政协、统战、武装、关心下一代和党群等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2、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5、依法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领导街道经济工作。
7、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
8、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关山街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社区服务中心
2、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关山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2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5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8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建设方面:
1、突出压实责任,确保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突出严肃认真,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3、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
4、突出拼搏赶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5、突出正面宣传,提升街道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二)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和公共安全工作
信访维稳方面:
1、全面落实信访维稳稳控化解责任制。
2、建立街道、社区快速处置的稳控机制。
3、建立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公共安全方面:
1、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
3、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4、加快依法治理进程。
(三)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1、完善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管理机制。
2、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3、加强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
(四)优化社区品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2、加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4、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六)做好人大、政协、统战、武装、关心下一代和群团等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关山街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911.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44.69万元,增长42.01%,基本支出3106.25万元,较上年增加1069.43万元,是人员调入调出、人员正常晋级晋等工资及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经费、职业年金、不可预见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3805.37万元,较上年增加975.26万元,是后勤费用增加92.88万元,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增加546万元,门前三包增加102.98万元,平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增加80万元,红色引擎工程增加60万元及其他项目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691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1.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691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6.25万元,占44.94%;项目支出3805.37万元,占55.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11.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911.62万元、上年结转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106.25万元,项目支出3805.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911.62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6911.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44.69万元,增长42.01%,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69.43万元,是人员调入调出、人员正常晋级晋等工资及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经费、职业年金、不可预见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975.26万元,是后勤费用增加92.88万元,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增加546万元,门前三包增加102.98万元,平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增加80万元,红色引擎工程增加60万元及其他项目经费增加;(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06.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3805.3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0.74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专项经费、各部门经费、街乡普法经费、关工委经费、应急经费、服务企业工作经费(含招商引资)、食药所房租、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武装部专项经费、食堂经费、工会经费、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费、聘请法律顾问经费、珠宝街区建设外包经费、红色引擎工程、固定资产配置、社区网格化人员工资、税收服务站人员经费、街乡人民调解员工资、小张村过渡费、购买服务、统计工作经费、文明创建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325.9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经费、安全生产(含消防经费)、社区法务工作室经费、信访维稳经费、街乡治安巡逻员经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专项补助经费、科普专项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7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平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费、社区安保和协管员工资、临时人员工资、民政优抚专项经费(含扶贫)。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专项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1495.98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清扫保洁经费、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城市排渍经费、“三旧”改造工作经费、城管执法中队经费、门前三包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06.2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106.25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278.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5.0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82.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在总预算安排,未列入部门预算。经批准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时,追加单位此项支出;按中央公车治理有关规定:此期间内,一律暂停购置公车;严格控制公车外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维修;严格控制公务外出就餐,无特殊情况一律在食堂用餐。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4家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82.5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49.89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249.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未开展绩效目标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