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街乡部门 > 关山街道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动态
关山街道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应急工作职责分工及加强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日期:2025-06-06 17:19 来源:关山街道办事处 字号: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落实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街道机关相关科室(中心)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职责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监督。

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厘清层级责任边界,形成条块结合、权责对应的管理体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风险前置防控与系统性治理。推动多方协同联动,整合行政、行业、社会力量资源,构建齐抓共管的全域安全治理格局。

二、安全急职责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

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消防安全

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负责人关山街派出所所长喻家山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对全街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根据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全街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日常火灾隐患巡查检查工作,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大型综合体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指导加强对社区、居民小区开展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电缆井封堵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织社区、街道机关相关科室(中心)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火灾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并调查处理有关消防安全的举报、投诉;加强消防应急救援演练,严密防控消防火灾事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防灾减灾安全

任: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完成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隐患报送、灾情核查核定、灾情统计报送、灾害救助等工作;督促指导各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负责辖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遇自然灾害时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助等各项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工业企业安全

任: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对辖区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排查治理隐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商贸(成品油)安全

任:分管商业经贸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商务局对辖区商场、超市、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等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成品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大型商场等商贸流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指导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六)再生资源安全

任:分管再生资源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点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七)人防工程安全

任: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开展辖区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工作,以及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八)房屋管理(物业)安全

任:分管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做好辖区房屋配套设施、设备,附属设施(如:围墙、院墙、外墙等)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指导辖区房屋安全鉴定、危房督修、改造;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教育场所(培训机构)安全

任: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教育局监督指导辖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卫生计生安全

任: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一)民政(养老机构)安全

任:分管民政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民政局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二)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安全

任:分管文化体育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关山街派出所所长喻家山派出所副所长

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文化旅游局对辖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运行、各类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三)特种设备(电梯)安全

任:分管物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负有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辖区特种设备(电梯)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物业单位进行电梯日常安全巡查、维护保养及电梯更换、加装协调工作;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对辖区的重大隐患进行整治,并监控重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四)城市管理(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安全

任:分管城市综合管理、综合执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管理权限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巡视检查、日常维护和环境综合治理;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燃气充气站城镇燃气、液化气、瓶装气、管道天然气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路名牌的设置、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张贴张挂宣传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擅自下挖建筑物内底层地面、擅自将临街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安全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安全停放管理协助上级职能部门对辖区内4S店和汽车维修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五)水务、防汛安全

任:分管水务、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公共管理办公室,街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水务和湖泊局对辖区水务工程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安全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协调、监督辖区湖泊、塘堰、堤防及水利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配合做好辖区水务设施、水域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配合做好辖区给排水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涝安全防治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汛的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六)城市建设安全

任:分管城区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辖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装饰装修工程等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开展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市政重点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七)城市更新改造安全

任:分管更新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公共管理办城市更新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城市更新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城市更新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做好职责范围内市政重点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房屋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储备和城市更新改造的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八)园林(森林防火)安全

任:分管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喻家山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林长制相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九)食品安全

任: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领导

副主任:街道公共管理办负责人、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食品药品企业的关停整顿工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十)民爆品(易制爆)、易制毒安全

任:关山街派出所所长喻家山派出所所长

副主任:关山街派出所所长喻家山派出所副所长

办公室设在关山街派出所喻家山派出所关山街派出所所长喻家山派出所副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及其运输环节安全管理,依法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社区安全

任:各社区书记

副主任:各社区分管安全领导

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网格情况的优势,每周对责任网格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设施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跟踪整改闭环,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应当及时向街道机关相关科室(中心)报告;配合街道开展消防夜查、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以及上级职能部门和街道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安全应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

2.把安全应急和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列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汇报、检查和考核。

(二)完善工作机制

1.街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应急专题会议,各分管领导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如遇上级明确的专项检查行动,随时组织检查并督促整改。

2.支持、督促辖区各社区、街道机关相关科室(中心)、企业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安全监管难题。

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处理、监控制度,根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确保安全。

4.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等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确保物资、队伍、预案“三到位”。

(三)优化人员配置

1.街道机关相关科室(中心)需安排1名联络员,各社区应指定1名安全协管员,并配备2名防灾减灾信息员(建议由安全协管员兼任),以上人员负责与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对接,处理安全巡查、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工作。

2.发挥社区、网格员“一线哨兵”作用,每周全覆盖排查网格内安全隐患(详见附件一《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于当周四上午前报社区安全协管员,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汇总形成周报。  

(四)强化考核监督

1.将安全应急工作纳入街道日常考核体系,对各社区、街道机关相关科室(中心)的安全应急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2.对安全应急工作履职不力、隐患整改拖延或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附则

    如因工作需要,领导或责任人发生变动时,由继任者接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履行其分管工作或业务工作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再另行下文明确。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250606_2592429_app.shtml,./t20250606_2592429_slhxq.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