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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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和平街党政办 |
成文日期:2017-03-11 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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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7年和平街重大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
为加强重大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信访维稳突发事件能力,促进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根据省、市、区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集团、部门、单位共同参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应对,快速反应,一岗双责、妥善处置,劝导为主、依法履责,信息畅通、快速上报的原则,做好信访维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处置范围
进京上访;赴省、市、区非正常上访;围堵、冲击街机关事件;堵塞道路、拦截车辆的突发事件;围堵学校、企业等辖区重点单位的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的突发事件。
三、职责分工
街信访维稳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工作;
街公共安全办根据分工负责协调,组织对口街道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接访、疏导、劝返工作;
派出所负责警力的组织调动,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街公共服务办负责落实救护车辆和救护人员,对现场意外事件提供医疗救助;
街党建部门配合街公共安全办做好现场具体事由的政策宣传解释,疏导和劝离人员撤离。
四、信访类事件处置
(一)信息预警与研判。
街公共安全办公室接到省、市、区上级部门涉及我街的或部门上报的重大信访维稳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立即上报区信访维稳领导小组领导和街道主要领导,并主动做好接访、疏导、劝返工作。
(二)进京赴省到市到区上访的处置。
1.如发生10人以上集体进京上访或30人以上集体赴省、到市上访,街道主要领导或者涉事社区的街道挂点领导、社区、集团主要负责人必须12小时内赶到北京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主动做好接访、疏导、劝返工作。
2.如发生5—10人集体进京上访、20—30人集体赴省、到市上访,街道主要领导或者涉事社区的街道挂点领导、社区、集团主要负责人必须12小时内赶到北京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信访维稳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主动做好接访、疏导、劝返工作。
3.如发生1—4人进京上访,10—20人集体赴省、到市上访,街道信访维稳分管领导或者涉事社区的街道挂点领导、社区、集团主要负责人必须12小时内赶到北京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信访维稳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主动做好接访、疏导、劝返工作。
4.如发生30人以上集体到区上访,街道主要领导或者涉事社区的街道挂点领导、社区、集团主要负责人一小时内赶到现场,并积极主动做好接访、疏导、劝返工作。
5.如发生5—30人以上集体到区上访,街道分管领导或者涉事社区的街道挂点领导或者部门科室负责人、社区、集团主要负责人一小时内赶到现场,并积极主动做好接访、疏导、劝返工作。
(三)来街机关上访的处置。
如发生社区群众到街道上访,由当日带班的街道班子成员先行接访。10名以下群众到街道上访,由街公共安全办公室报涉事社区的街道挂点领导,并通知社区、集团主要负责人即刻赶到街信访接待室并积极主动做好接访、疏导、劝返工作;10-20名群众到街道上访,由街公共安全办公室报涉事社区的街道挂点领导或者部门科室负责人、并通知社区、集团主要负责人即刻赶到街信访接待室并积极主动做好接访、疏导、劝返工作;20名以上群众到街道上访,由街公共安全办公室报街道主要领导或者涉事社区的街道挂点领导或者部门科室负责人,并通知社区、集团主要负责人即刻赶到街信访接待室进行接访、疏导、劝返工作。
(四)警力支持。
发生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一般性上访事件,由事件所涉社区、集团报街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所辖派出所,根据现场状况和工作要求,派遣警力赴现场处置。如事件性质规模及事态发展,需进一步增派警力支援的,由派出所上报洪山公安分局,按照其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预案要求,增派警力赴现场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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