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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和平街党政办

成文日期:2017-07-04 16:35

名       称:和平街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和平街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日期:2017-07-04 16:35 字号:


今年洪山区的“2.1”、“2.18”火灾均为电气原因导致。为贯彻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街办事处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通过综合治理,力争实现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流通管理显著增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有效提升,单位电气使用维护明显加强,居民用电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全街电气火灾事故逐渐减少。

二、治理重点

(一)对电器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查处,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全面净化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境。

(二)严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督促各类建筑缆井(沟)逐层(墙)封堵到位、电缆线槽与其他管道分开设置、消防配电线路穿金属管保护或采取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并确保电表及外保护箱体采用不燃材料或设置在电缆井内。

(三)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社区改造重要内容,重点治理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更换、改造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四)推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逐步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实施区域集中监控,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全部安装到位。

(五)严查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配备专业电工、未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推动建立电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到位、安全用电管理不断加强。

三、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电器产品质量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将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纳入新建、改建、扩建工作设计重要内容,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深入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推动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7、推动老旧社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当前我街正在推进的“万警进社区”、“万家灯火平安梦,消防安全社区行”等重要工作,将电气安全作为网格化管理重要内容,排查城乡结合部、老旧社区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严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以及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有条件的社区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电气检测、维护机构对辖区居民社区开展电气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电气线路设备,切实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9、宣传普及电气安全知识。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定期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由各部门协同开展的联合治理工作,并集中曝光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厂商,一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的工程,一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社会单位,以及一批电气严重老化、整改推进缓慢的社区,切实掀起全民关注、全民治理的宣传氛围。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电气安全知识宣传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四、进度安排

(一)隐患排查摸底和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1、加强用电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宣传。各社区要发布致居民的一封信,重点宣传居民用电安全常识、消防逃生线路及常识,提高居民安全用电意识;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等方式将公开信发送致每一家庭;要张贴或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制作一期电气线路防火安全的宣传栏。

2、全覆盖摸底排查隐患。由各社区主任挂帅,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社区、供电部门等各方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社区为单位,按照整治内容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摸底并认真填写《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摸底情况汇总表》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摸底情况明细表》,报街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1日—2018年9月30日)。区供电公司根据各街道摸底排查情况,明确对一批突出的问题区域和隐患部位坚决加以整改。

各社区要对居民用户表后的线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福利机构、集体宿舍、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一次电气线路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并将问题集中登记造册。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街安委会将组织专班对各社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形成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电气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专项治理责任落实。

(二)精心组织,合力实施。各社区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发动社会单位积极开展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集中组织开展电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集中宣传报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治理氛围。

各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6月20日前报送街安全监管管理办公室,同时上报1名相关负责人和1名联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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