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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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6-05 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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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党工委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领导街道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人民武装等工作,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的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社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社区文化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7)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办事处职责
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爱国卫生,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
(9)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 30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 0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 30人,其中:行政 30人,事业 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 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 9,770.83万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 9721.2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 2,621.86万元,增长 36.67%;支出增加 2572.32万元,增长 35.9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增长;项目支出中公共安全支出增加,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及汤逊湖村湖泊禁养安置经费、板桥新村小区道路刷黑围墙改造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9,77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470.32万元,占本年收入 96.92%;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本年收入 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本年收入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本年收入 0.00%;其他收入 300.52万元,占本年收入 3.08%。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9,72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34.54万元,占本年支出 10.64%;项目支出 8,686.74万元,占本年支出 89.36%;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支出 0.00%;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支出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支出 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9,470.3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4,237.14万元,增长 80.9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47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2%。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237.14万元,增长 80.9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增长;项目支出中公共安全支出增加,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及汤逊湖村湖泊禁养安置经费、板桥新村小区道路刷黑围墙改造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47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772.96万元,占 50.40%;国防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 488.50万元,占 5.16%;教育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 0.00万元,占 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9.88万元,占 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4.91万元,占 12.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3.98万元,占 0.57%;节能环保支出 20.00万元,占0.21%;城乡社区支出 2,461.50万元,占 25.99%;农林水支出 337.00万元,占 3.56%;交通运输支出 0.00万元,占 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万元,占 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万元,占 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万元,占 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 111.58万元,占 1.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他支出 0.00万元,占 0.00%;债务付息支出 0.00万元,占 0.00%。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854.79万元支出决算为 9,47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95%。其中:基本支出 1,034.54万元,项目支出8,435.7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南湖雅园泵站电费8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渍水问题;其他人员(文贤舫)10.6万元,主要成效为人员经费;设备购置26.54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机关各办公室办公需要;应急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成效为应对并即时解决突发事件,维护一方平安;各部门经费120万元,主要成效为人大、党政、政协、党建、组织、纪委、统战、宣传、妇联及团工委经费;工会经费36.99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街职工会员的合法福利和文体活动等所需费用;关工委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成效为关工委主任劳务费、主题活动及五老慰问经费;街食品安全工作经费8.95万元,主要成效为人员经费;税收服务站人员经费31.5万元,主要成效为人员经费;服务企业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为完成区商务旅游局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要开展外出招商及推介等活动;精准扶贫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成效为扶贫资金;武装部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成效为履行武装部工作职能征兵、防汛、民兵整组;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专项7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1位残疾人和1为非残疾人的改制补偿金;劳动保障专项经费6万元,主要成效为劳动就业培训工作经费;临时人员47.01万元,主要成效为临时人员经费;社区网格化人员工资33万元,主要成效为工资经费;安全生产经费含消费经费60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消防演练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食药监所经费10万元,主要成效为创建标准所示范所的硬件改造及添加办公设备费用;后勤保障经费补助30.9万元,主要成效为后勤保障经费补助;机关大楼运行维护费69.8万元,主要成效为机关大楼租金、水费、电费等费用;后勤经费125.04万元,主要成效为机关工作人员就餐经费;物业管理费37万元,主要成效为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机关大楼保安保洁劳务费;板桥新村小区道路刷黑围墙改造131.17万元,主要成效为丰富板桥新村小区居民生活,美化小区环境;三资清查审计费28万元,主要成效为14个村审计费;信访维稳经费300万元,主要成效为包保稳控费用及集中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费用;街治安巡逻员经费62.4万元,主要成效为街治安巡逻员工资;政务服务中心运营相关20.2万元,主要成效为配置相关硬件系统,更好服务群众;汤逊湖村湖泊禁养补助及安置1497.01万元,主要成效为彻底解决渔民上案的生存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资产转让税费(洪山街)21.73万元;汤逊湖边餐馆拆除环境整治58万元;南湖法庭项目经费87.22万元;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经济普查)90万元;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道路维修、环境整治)18万元;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18年部门预算追加项目)380万元;调整街道税务服务站协税人员薪资待遇27万元;统计工作经费9.97万元,主要成效为支持国家大型普查工作,保障普查人员及普查单位的各项费用,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两新组织退休党建指导员工作津贴4.8万元;机关工委网格员通信费补贴7.49万元;文明创建经费60万元,主要成效为文明创建宣传、巡查及工作经费等;街乡普法经费5万元,主要成效为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在各村、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聘请法律顾问费5万元,主要成效为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工资4.5万元,主要成效为工资经费;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1万元,主要成效为开展工作经费;平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费30万元;社区法务工作室经费11万元,主要成效为工作经费;综治经费432万元,主要成效为平安创建监防安装及改造、创建洪山法庭租房、平安创建财务审计、打击非法传销、网格信息化建设(含运维);文体专项补助经费19.88万元,主要成效为丰富辖区居民的文化生活、规范网吧建设和管理;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144.71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社区租房、装修等以及不能成立社区的小区的居民的各种问题;社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工资617.87万元,主要成效为人员经费;长期劳务人员128万元,主要成效为长期劳务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等;社会福利事业120万元;民政优抚专项经费(含扶贫)80万元,主要成效为通过优抚、扶贫,解决辖区内群众的实际困难;卫生计生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成效为增强卫生意识、改善卫生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公民健康水平;环保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环保方面问题;城管下沉专项经费630.5万元,主要成效为洪山街执法一、二中队城管协管员的体检、意外伤害险、高温补助、制式服装经费、工资及加班费;“门前三包“经费179.91万元,主要成效为人员经费(含工资、五险单位部分、高温补贴、意外险、伙食费、体检、加班费);道路清扫保洁经费656.39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道路清扫保洁的问题;老旧小区、村(湾)垃圾清运费168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老旧社区、村(湾)垃圾清运问题;城市排滞经费15万元,主要成效为解决社区、村渍水问题;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791.7万元,主要成效为渣土管理安保、道路维修经费、金秋菊花展览、城中村环境整治费、地埋站管理维护、中队拆违经费、铁路沿线整治及巡查办公费等;“三旧”改造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为促进我街2017年内末正在启动及2018年新增的“三旧”改造项目;农业水利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为现有农田水利设施和泵站的维护费;以钱养事经费317万元,主要成效为以钱养事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4,243.68万元,支出决算为4,77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47%。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488.50万元,支出决算为 48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4%。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1,20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55%。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53.98万元,支出决算为 5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6.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461.88万元,支出决算为 2,46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98%。
8.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337.00万元,支出决算为 33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9.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19.75万元,支出决算为 11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18%。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3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4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9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0个参公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 3.80万元,支出决算为 3.57万元,为预算的 93.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为预算的 0.00%,比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57万元,完成预算的93.9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为预算的 0.00%,比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7万元,为预算的 93.95%,比预算减少 0.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减少。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及保险费,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0 万元;维修费 2.84 万元;过桥过路费 0 万元;保险费 0.42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 万元;其他公务车车船使用税等 0.31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为预算的 0.00%,比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 0.22万元,降低 5.8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 0.00万元,降低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22万元,降低5.8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 0.00‐万元,降低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减少。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63个,资金 8,435.78万元。组织对 6 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 8,435.78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洪山街办事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35.78万元,执行数为8,43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27.64亿元,增长11.9%;拼搏目标28.03亿元,增长13.5%。招商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重点项目引进;小进限工作达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亿元;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长35%、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13%;小进规工作达标。统计和经济普查工作中,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清查的单位数和个体户数都位居全区第二,大幅度超越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
二是重点项目落地(新路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融创智谷三期项目开工,武汉创意天地二期完成征地拆迁,省出版城二期项目年底进场)。创新工作(完成军运会配套保障工作,建成社区历史民俗园1-2个)。“三旧”改造(完成征收31.25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拆迁31.8万平方米,新路村一期完成整村拆除,张黄新村等片区征收工作启动)。
三是生态环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四水共治”、河湖长制。精准扶贫,互联网+社会扶贫等工作达标
四是社会事业工作的开展,养老事业产业发展,完成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工作。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全街已成立社区科普大学社区教学点7个,社区科普大学3家;开展科普讲座94节,参与社区23个,参与度100%,达到街道科普课程全覆盖
五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由街领导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了班子会议、专题会议及机关干部、社区、村(场)书记参加的大会,及时传达部署了专项斗争及督查迎检准备工作。
六是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街司法所为律师团队,及时提出的化解建议与上访人见面并征求他们意见后,召开专班工作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最终形成街道化解工作意见,指导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全年工作合理安排,并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编制预算。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洪山街办事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0.39万元,比2017年减少 16.63 万元,降低 15.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物业管理费及劳务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0.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20.89 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 辆(其中:按上级要求保留1台公务用车,另外2台原有的公务车已无法使用,正在报废处置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重点经济指标
(1)工作内容及目标:服务辖区企业,做好统计和经济普查工作
完成情况: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清查的单位数和个体户数都位居全区第二,大幅度超越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
(2)工作内容及目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亿元;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长35%、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13%;小进规工作达标
完成情况:①固定资产投资:1-12月,累计完成39.24亿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②规模工业总产值:1-12月,累计完成规模工业增幅33.76%,超额完成。③2018年摸底小进规企业1家:目前已完成3家。
(3)工作内容及目标:招商引资(内资80亿元、外资6000万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重点项目引进;小进限工作达标
完成情况:①招商引资:1-12月,我街完成招商引资81.05 亿,综合完成进度96.6%。②全口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2月,2018年目标增幅11%。全口径社零额同比增长11% 。③2018年摸底小进限企业8家,已完成上报名单。
(4)工作内容及目标: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27.64亿元,增长11.9%;拼搏目标28.03亿元,增长13.5%
完成情况:1-12月我街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8.03亿元,完成预期目标的101.4%。完成拼搏目标的100%。
二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重点工作项目
(1)工作内容及目标:重点项目落地(新路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融创智谷三期项目开工,武汉创意天地二期完成征地拆迁,省出版城二期项目年底进场)
完成情况:完成
(2)工作内容及目标:大学之城建设(环理工大经济圈取得实质性进展)
完成情况:武汉理工大学文创产业园柳园路地块项目: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次区校共建领导小组会议,继续跟踪落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情况,已完成“一书一证办理”上会材料的准备,并与校方基建处共同组织了招标代理单位合同评审。
(3)工作内容及目标:创新工作(完成军运会配套保障工作,建成社区历史民俗园1-2个)
完成情况:开展7个军运会配套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征收工作、军运会保障线路立面整治、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广告招牌整治等工作,提供军运会保障配套工程施工段面;在北港社区打造以“六个一”为核心的历史文化民俗园,目前已建成,并开始使用。
(4)工作内容及目标:“三旧”改造(完成征收31.25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拆迁31.8万平方米,新路村一期完成整村拆除,张黄新村等片区征收工作启动)
完成情况:目前已完成征收22.25万平方米;新路村一期已完成整村拆除,新路村二期已启动拆迁,目前已拆除5万平方米;红旗九组约1.1万平方米已于2018年7月拆除。
(5)工作内容及目标:城镇工程征地征收(市级项目完成征地1149.97亩、征收11.58万平方米)
完成情况:①巡司河(中山路-712研究所)整治工程:截止2018年6月30日,共签订房屋征收协议32户,现正在办理征地手续;②野芷湖连通渠已通大半,因征拆方案未确定,征地拆迁还未补偿;③雅安街—文荟街排水箱涵工程(巡司河—崇文路)房屋拆除81㎡等。
三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城市功能提升
(1)工作内容及目标:全市二类街道排名预期目标前25名、拼搏目标前20名
完成情况:截止12月份,全市共有39个二类街道,洪山街环境检查评比考核成绩累计排名第25名。
(2)工作内容及目标:生态环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四水共治”/河湖长制
完成情况:完成。
(3)工作内容及目标:精准扶贫,互联网+社会扶贫等工作达标
完成情况:达标。
四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社会事业
(1)工作内容及目标:议提案办理
完成情况:2018年我街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19件,均为协办单位。
(2)工作内容及目标:就业社保
完成情况:我街新增就业岗位目标任务2750人,截至目前实际完成2608人,完成率94.8%;失业人员再就业目标任务160人,实际完成160人,完成率100%,;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90人,实际完成159人,完成率176%;新增劳动者创业人数目标任务230人,实际完成237人,完成率103%;创业带动就业目标任务710,实际完成719人,完成率101%。
(3)工作内容及目标:养老事业产业发展
完成情况:新建老年人服务中心1个,创建老年宜居社区4个。
(4)工作内容及目标: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工作
完成情况:已对6个老旧小区进行物业打包管理;目前招投标已经结束,中标单位开始全面工作。
(5)工作内容及目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完成情况:全街已成立社区科普大学社区教学点7个,社区科普大学3家;开展科普讲座94节,参与社区23个,参与度100%,达到街道科普课程全覆盖;组织参观展教联盟展馆4次;在街机关和马湖社区新建科普宣传专栏;全街已有9个社区分别获得市、区科普示范社区称号。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重点经济指标 | (1)服务辖区企业,做好统计和经济普查工作 | 完成 |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亿元;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长35%、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13%;小进规工作达标 | 完成 | ||
(3)招商引资(内资80亿元、外资6000万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重点项目引进;小进限工作达标 | 完成
| ||
(4)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27.64亿元,增长11.9%;拼搏目标28.03亿元,增长13.5% | 完成 | ||
2 | 重点工作项目 | (1)重点项目落地(新路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融创智谷三期项目开工,武汉创意天地二期完成征地拆迁,省出版城二期项目年底进场) | 完成 |
(2)大学之城建设(环理工大经济圈取得实质性进展) | 完成 | ||
(3)创新工作(完成军运会配套保障工作,建成社区历史民俗园1-2个) | 完成 | ||
(4)“三旧”改造(完成征收31.25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拆迁31.8万平方米,新路村一期完成整村拆除,张黄新村等片区征收工作启动) | 完成 | ||
(5)城镇工程征地征收(市级项目完成征地1149.97亩、征收11.58万平方米) | 完成 | ||
3 | 城市功能提升 | (1)全市二类街道排名预期目标前25名、拼搏目标前20名 | 完成 |
(2)生态环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四水共治”/河湖长制 | 完成 | ||
(3)精准扶贫,互联网+社会扶贫等工作达标 | 达标 | ||
4 | 社会事业 | (1)议提案办理 | 完成 |
(2)就业社保 | 完成 | ||
(3)养老事业产业发展 | 完成 | ||
(4)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工作 | 完成 | ||
(5)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 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 司法 其他司法支出:反映司法方面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城乡社区基本管理和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本部门(单位)无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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