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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街党政办

成文日期:2015-04-14 09:17

名       称:洪山街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洪山街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日期:2015-04-14 09:17 字号:

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洪山街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

现将《洪山街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洪山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414    

 

 

 

 

 

 

洪山街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我街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实施,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条件改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洪山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辖区各类死亡事故为零。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街道、村(居)、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书记是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保证人,主任是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重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取得安全许可。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健全并落实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落实参保和风险金。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是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简称“三同时”制度),保证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及时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积极使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同时,按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五是落实安全检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组织好日巡查、周检查和定期专项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到位。要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治理措施,并按要求上报。

   (三)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一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村(居)每月要组织对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街道安办要针对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不定期组织对各企业、各村(居)进行抽查和督查。二是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街道安办要严格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年内执法不少于10次,确保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和频率达到要求。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安全检查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加油加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街道和各村(居)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建立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四是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继续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登记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和整改销号制度。要把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控作为常态工作,做到发现及时监控到位,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建立街道、村(居)、企业三级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监控制度,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可控、能控、在控。在联合执法方面。以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活动,形成齐抓安全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抓住春季汛期、夏秋季高温、冬季寒冷恶劣天气和“元旦”、“春节”“十一”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在事故查处方面。要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程序,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确保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五是深化行业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工作方面,重点突出老旧社区、城中村,各类学校学生宿舍和在建工地民工居住工棚,市场、工业园“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高层综合楼、地下建筑,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五类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封闭、封堵或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批发经营单位和销售网点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督促建筑工程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对锅炉、电梯、气瓶、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整治。

   (四)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建立所有企业全员排查隐患、自行治理隐患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部门要全面建立“两化”监管平台。确保全街“两化”体系建设在年底实现全覆盖,努力实现“两化”体系运行“315天”达到80%以上。二是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巩固规模以上企业达标创建成果,积极推进规下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积极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活动,检查企业是否“对标运行、依规操作”,组织具备条件的达标企业进行提档升级,完成达标期满企业的复评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劳动者防护维权意识、社会关注度;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石材加工、印刷、汽车维修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善防治协作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一是推进“一法三文件”宣贯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深入宣贯“一法三文件”,即:新《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治安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企业、家庭、从业人员从我做起、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三是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通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活动,着力普及安全常识、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管理、夯实社区安全基础,形成公众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的管理机制。

   (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充分整合资源、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救援时的整体联动。二是定期组织预案演练。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完善考核机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对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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