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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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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洪山街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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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15-05-05 1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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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洪山街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
洪山街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日期:2015-05-05 14:39
字号:大 中小
洪山街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督办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防火工作实际,全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底,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2处突出隐患和区政府挂牌督办的7处突出消防隐患及区政府挂牌的1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整治。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消防部门的技术指导作用,全面摸清现阶段全街突出火灾隐患底数,尽快整改销案;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2处突出消防隐患、区政府挂牌的7起突出消防隐患和1处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其按规定期限尽快整改销案。
二、组织领导
街办事处成立由洪山街党工委副书记张进平任组长,街综治办副主任李民兵、洪山派出所教导员徐海军、北港派出所副所长田平、狮子山派出所副所长郭一飞为副组长,各社区(村)分管领导及街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洪山街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综治办办公,由李民兵兼任专班主任,办公室成由张功宝、李俊、王海龙、王凌轩等人组成。(联系电话:87671861)。
三、整治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抓、消防主管、单位主责”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做到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建档备查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突出火灾隐患单位的监督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和进度计划;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全体实施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间要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实施步骤
按照区政府规定的计划整改完毕时间进行整治,确保年底前所有挂牌督办的突出消防隐患按期整治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单位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夏季防火工作、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结合起来,结合本区域消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本区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区政府督查组将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街办事处对各单位履责不力、工作敷衍、整改进度缓慢的,将严肃通报批评。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火灾,经核查场所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如发现属于漏报、瞒报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