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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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梨园街党政办 |
成文日期:2016-09-27 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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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第一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主要职能概括为以下11个方面: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
9、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4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3、社区服务中心;
4、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原二级事业单位更改为以上四个核算中心:1、文化站2、环卫所3、工业管理办公室4、法律服务所5、统计站6、劳动服务公司)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人数42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6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5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439万元,支出总计2,43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183万元,降低7%。支出减少183万元,降低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等减少。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2,43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万元,占本年支出36%;项目支出1,561万元,占本年支出6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2,439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3万元,降低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等减少。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666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2,4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其中:基本支出878万元,项目支出1,56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公共安全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加大安全意识宣传,健全体制,明确责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建设、体育设备购置、社区文化娱乐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孤寡老人,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为保证无收入、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保障;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修筑节能灯具;城乡社区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维修,构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宣传,社区环境卫生调研工作,深入开展除“四害”,改善社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工作;其他支出1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6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主要原因是加强辖区、社区治安管理。
(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66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支出减少。
(五)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七)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73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主要原因是减少紧缩社区人员费用的开支,加强了社区公用经费的管理。
(八)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
(九) 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23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构建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undefined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0 个参公事业单位、 4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31 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领导因公出国。
2015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因公出国(境)团组次,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8 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燃料费 11 万元;维修费 6 万元;过桥过路费 3 万元;保险费 3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万元,降低11%,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4%;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领导出国访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燃料及过路费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加 16 万元,增长 8 %。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组织对 0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5年度 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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