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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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梨园街党政办 |
成文日期:2017-09-30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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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主要职能概括为以下11个方面: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
9、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4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梨园街社区服务中心
2.梨园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3.梨园街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梨园街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745万元,支出总计274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0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管理经费、住房保障支出提高等。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万元,占本年支出31%;项目支出1886万元,占本年支出69%。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745万元,支出总计274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0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管理经费、住房保障支出提高等。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43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7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其中:基本支出859万元,项目支出1886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统计统战事务等;公共安全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加大安全意识宣传,健全体制,明确责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建设、体育设备购置、社区文化娱乐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孤寡老人,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为保证无收入、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保障;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修筑节能灯具;城乡社区支出453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维修,构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宣传,社区环境卫生调研工作,深入开展除“四害”,改善社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工作;国防支出2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主要原因是事务性支出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加强辖区、社区治安管理。
(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支出减少。
(五)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拨入增加。
(六)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七)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53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八)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九) 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防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6万元,为预算的100%,比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导因公出国考察项目。
2016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6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6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为预算的10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出行,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4万元;维修费12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2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6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没有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万元,比2015年增加4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燃油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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