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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8-09-29 19:52

名       称: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29 19:52 字号: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主要职能概括为以下11个方面: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9、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4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梨园街社区服务中心

  2.梨园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3.梨园街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梨园街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40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1,18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36万元,增长407.32%,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管理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及其他支出和委办局转移支付新增项目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9万元,占本年收入34.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5,615万元,占本年收入65.18%。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万元,占本年支出19.13%;项目支出5,871万元,占本年支出80.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9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4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管理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及其他支出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31%。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4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管理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及其他支出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2万元,占63.09%;国防支出2万元,占0.07%;公共安全支出106万元,占3.53%;教育支出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万元,占11.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万元,占2.13%;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0.50%;城乡社区支出453万元,占0.5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万元,占0.0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占2.9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72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93%。其中:基本支出1,357万元,项目支出1,64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万元,主要成效履行办事处工作职能,用于人员经费,统计信息工作,社区党组织活动及党建工作,社区统战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等;国防支出2万元,主要成就开展国防安全相关工作;公共安全支出106万元,主要成效综治、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及社区法务工作;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主要成效开展文体及科普活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2万元,主要成效发放治安巡逻及安保流动人口协管人员工资,社区管理工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万元,主要成效计生卫生宣传及管理;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主要成效环保工作;城乡社区支出453万元,主要成效城管协管员经费,道路清扫保洁经费,大城管工作,城市排渍工作;商业服务业支出2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再生资源长效管理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79%。

  2.国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安全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46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47% 。

  7.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

  8.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53 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主要用于:再生资源长效管理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9万元,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 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为预算的2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万元,比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导因公出国考察项目。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5万元。其中:住宿费等1万元、旅费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洽谈业务考察团组1个、1人次。通过考察,取得意向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5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计划。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为预算的150%,比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车辆维修、保养及保险。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0万元;维修费4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2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未进行公务接待。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大型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 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及0等接待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万元,降低54.1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1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厉行节约,私车公用,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未进行公务接待。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万元,比2016年减少84万元,降低40.9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本项由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街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的“三必谈”制度,形成提醒与相互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以街党工委书记为组长,以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并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方案》,将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量化。

  二、以党建工作引领全街工作量化管理

  建立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建立领导联系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联系包点一个社区和非公党支部,每周至少两次深入联系点进行工作指导,包社区领导每周参加所包社区工作例会;广泛开展“星级争创”活动,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争“星”晋位,有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红色引擎工程”,引导机关、社区、“两新”党组织和党员争“星”晋位;掀起“红色旋风”,通过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为8个社区选配169名“社区管家”志愿者,负责采集居民信息,收集社情民意,为居民提供安心贴心暖心的日常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组织开展各类老年文体活动15次,累计参与老人800余人,总计约14000元。组织节日慰问、老少共建等各类敬老主题活动8次,累计参与老人330余人次,总计约11000元;助老服务上,已开展“银龄互助”活动13次,累计参与老人650余人次,总计12000余元;为全街60岁以上老人提供家政、配餐等服务,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渠道,降低服务对象享受政策门槛,使更多老人得到实惠。截止9月,居家养老服务人次2776人,提供服务累计7634个小时,金额153964.68元。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增强社会救助工作实效,继续设立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基金,共为2户困难家庭提供9000元的救助金,为21名残疾人办理残疾证,为5名残疾人申请残疾人困难临时救助。

  三、用制度编织群防群治网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各种制度。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各社区参与综治工作联系点制度、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巡视制度、维稳形势分析等制度。以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民警为主体,在人防、物防、技防上逐项落实。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人员职责》等信访工作制度,接待群众来访65批450余人次,召集各类协调会26次。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接待、约访上访群众16次,组织研判、分析综治、信访工作7次;区交办我街信访积案21件,目前已化解17件,结案4件,化解率80%。巩固转化成果,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200余份,受教育人数1500余人次,收缴反宣手册500余份,抓获现行散发反宣品人员4名。深入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为加大平安小区的建设力度,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65余次,法制讲座15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300余份,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进一步加强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力度,共拆迁4000余平方米;出动人员2200余人、清运车辆240余辆,清运垃圾1000余吨;共投入370万余元进行水改、城中村整治、粉刷墙面、疏通沟渠、道路维修改造、下水管网改造、爱国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加大巡逻监察力度,坚决查处违章建筑4起,拆除面积约803.18平方米,整治出店占道16起,整治顽固流动摊贩3个。

  四、统筹协调,和谐发展,社会各项事业齐头并进

  统筹推进综合发展工作,共完成招商引资1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182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月全口径增幅8.9%,1-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亿元(预估数)。同时,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47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61人(其中扶持劳动者创业人数83人,创业带动就业373人),9月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7%,新增职工养老保险78人,新增职工医疗保险83人。通过政策宣传、优质服务、奖扶结合,努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截止2017年9月30日,全街计生全员人口56905人,已婚育龄妇女7253人,当年出生566人,其中政策外生育1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9.82%,政策外多孩率0.18%,二孩及以上生育对象孕情上报及时率61.33%;出生人口性别比108.09;全省人口基础系统共享平台信息有效反馈率98.54%;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6.13%;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8人,圆满完成2017年计生工作绩效考核目标。我街连续两年荣获“洪山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优秀单位”,武铁佳苑社区被评为2017年“武汉市优质服务先进社区”。加强文明创建制度化建设,明确将文明创建工作列为街道干部进社区的重点工作内容。书记、主任带头深入一线,到各个公共场所、各个文明创建的点位,现场调研、现场督办。自聘2名文明创建督导专员,对照考察标准每天对辖区内网吧、小餐饮、集贸市场进行拉网式巡查。加大投入,将辖区内主干道沿线道旗、破损宣传标语全部进行了更换,制作“公共文明引导员”袖章及志愿者帽子500份,“遵德守礼”提示牌1000个,顺利通过在四月份市文明办的文明指数测评。今年以来,我街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做文明有礼武汉人”、“道德大讲堂”、“全民读书”、“文明城市建设”、“最美梨园人物”、“最感动梨园故事”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了辖区文明创建氛围。  

  加大了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力度。调查和统计并推荐了6个社区图书室提档升级,对室内外健身器材作了登记,4个社区更换室外健身器材12套72件,欢乐星城小区新装室外健身器材2套12件;积极组织社区文体骨干参加市、区级业余技能培训和文艺比赛。其中,参加培训5批30余人次,组织街舞蹈培训班2期120余人次,推荐文化艺术达人作品20余件参加区非遗作品展。文艺比赛获得区优秀组织奖2个,表演金奖1个,十佳表演奖3个,获奖金近6万元;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文化市场的监管。调查掌握了辖区从事文化版刊经营、打印社、印刷厂及歌舞厅、网吧经营点42家,对3家证照不齐全网吧已书面分别上报了区文明办、区文体局主管部门,强化监管,各负其责。

  五、推进建设,加速发展,实现重点项目工作新突破

  围绕打造“电力-金融”一条街的总规划,全力发展电力产业、金融保险产业和文化产业,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凝心聚力,服务企业,优化配置现有资源,以“总部梨园”为导向,转变了单一电力产业的情形,初步建成具有影响力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同时,骏业财富中心、青扬城市广场、正堂IBO、东湖国贸城等综合体建成,“岳家嘴商圈”雏形初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3.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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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咨询电话:027-8681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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