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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6-05 10:04

名       称: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日期:2019-06-05 10:04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9年 6月3

第一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主要职能概括为以下11个方面: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

9、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4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梨园街社区服务中心

2.梨园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3.梨园街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梨园街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6(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在职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16(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3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05万元,降低7.2%,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管理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及其他支出等减少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6万元,占本年收入59.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598万元,占本年收入40.25%。

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4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16万元,占本年支出20.46%;项目支出4,729万元,占本年支出79.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5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7万元,增长(降低)28.58%。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管理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及其他支出等。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86%。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857万元,增长(降低)28.58%。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管理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及其他支出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7万元,占48.42%;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14万元,占2.96%;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万元,占11.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万元,占1.06%;节能环保支出1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1234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占3.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946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  为3,8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1%。其中:基本支出1,216万元,项目支出2,64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0万元,主要成效履行办事处工作职能,用于人员经费,统计信息工作,社区党组织活动及党建工作,社区统战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等;公共安全支出114万元,主要成效综治、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及社区法务工作;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万元,主要成效开展文体及科普活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7万元,主要成效发放治安巡逻及安保流动人口协管人员工资,社区管理工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主要成效计生卫生宣传及管理;节能环保支出1万元,主要成效环保工作;城乡社区支出1234万元,主要成效城管协管员经费,道路清扫保洁经费,大城管工作,城市排渍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85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65%。

2.国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13%。

4.教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5.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5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划转社保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4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降低

9.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23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76%。

11.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7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减少;二是提租补贴减少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19.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20.债务付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为预算的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计划。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为预算的75%,比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保养及燃料、保险减少。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1万元;维修费2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等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未进行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万元,降低2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计划,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未进行公务接待。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洪山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我街设立57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为2,738.35万元。其:

部门预算项目2,421.85万元:安全生产经费含消防经费8万元、财务管理服务经费19.8万元、城管协管员395.6万元、城管执法中队办公经费75万元、城管执法中队食堂经费180万元、城市排渍经费1.7万元、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78万元、道路清扫保洁经费498万元、服务企业工作经费30万元、各部门经费42万元、工会经费42.5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2万元、后勤保障补助经费27万元、后勤事务补助经费4.47万元、湖泊港渠管理经费5万元、环保经费1万元、机关后勤工作经费37.65万元、街乡机动经费170万元、街乡普法工作经费5万元、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1万元、街乡人民调解员经费9万元、精准扶贫工作经费4.25万元、劳动保障工作经费8万元、老旧社区村清扫保洁经费3.4万元、临时人员27万元、民政优抚专项经费含扶贫8万元、聘请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平安社区监控系统运营经费55万元、设备购置29.67万元、社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工资180.12万元、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35万元、社区法务工作室经费3万元、社区建设及扶持专项经费32.01万元、社区网格化人员经费33万元、食药检所房租(含工商所)6.5万元、税收服务站人员经费9万元、统计工作经费8万元、卫生计生专项经费1万元、文明创建经费60万元、文体科普专项补助经费27万元、武装部专项经费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经费82万元、信访维稳经费50万元、长期劳务人员24万元、政务服务中心运营相关经费1万元、综治经费16.5万元、综治治安巡逻员工资62.4万元、后勤保障经费17.28万元。

追加预算项目316.5万元:街乡税收分成款(住房补贴)8.28万元、街乡税收分成款(住房补贴)10.59万元、后资金梨园街东湖花园火灾善71万元、调整街道税务服务站协税人员薪资待遇4万元、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18年部门预算追加项目)50.66万元、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137.92万元、两新组织退休党建指导员工作津贴6.24万元、机关工委网格员通信费补贴2.81万元、编纂街乡志经费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2018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67万元,执行数为29.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26%。主要产出和效果:购买电脑及办公家具,解决办公设施陈旧问题,提升了采购设备验收率,极大提高办公效率。

各部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各部门调研、培训、座谈,提高群众对全街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认可度、满意度。

工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5万元,执行数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慰问职工、组织职工活动、职工医疗互助、职工阵地建设、宣传政策等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关工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两史教育、“中华魂”主题读书活动、宣传政策等工作,将红色血液注放青少年的精神生活。

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5万元,执行数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对口扶贫单位新洲辛冲村扶贫工作,落实党的扶贫政策,铲除致贫根源,得到辛冲村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好评。

文明创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文明创建、文明站马路、阵地建设等工作,打造一条文明示范路口,开拓生态精神文明。

武装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执行区武装部民兵工作要点及防汛工作预案,履行武装部工作职能,实现征兵相关政策知晓率达到60%,民兵拉练次数在2次以上。

服务企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完成梨园街招商引资目标,开展两次楼宇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搭建微信平台,实现绩效目标,新增落户企业,实现综合发展经费到位及时率达到100%,新增落户企业带动就业等取得良好效果。

统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辖区企业统计人员工作补助、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实现企业问题受理及时率100%,工作计划完成率等取得良好效果。

城管协管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5.6万元,执行数为39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按时发放城管协管员工资,提高劳务服务经费支付及时率,促进城管协调工作和居民满意度。

城管执法中队食堂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城管执法中队按规定标准办好食堂工作,为城管队员解决工作后勤问题,提升大城管综合考核排名。

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万元,执行数为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依据《2017年城市综合考核标准》,市第三方考核的需要,为改善城市面貌,需对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无物业老旧社区杂物、屋顶垃圾、户外广告立面整治,道路整治,处理督办件、市民投诉件等进行突击整治工作,提升大城管综合考核排名,违法广告牌整治率达到100%。

道路清扫保洁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8万元,执行数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根据服务外包合同考核验收,确保道路清扫不走形式,居民投诉下降,满意度上升。

环保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治理油烟、控制大气污染、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老旧社区村清扫保洁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及时处理老旧城区垃圾,提高了居民投诉问题处理及时率。

城管执法中队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2.82万元,完成预算的97.09%。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城管执法中队办公经费,降低软性支出,提高刚需办公经费利用效率,把握城管队员工作热情,提高大城管综合考核排名。

城市排渍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解决城市排渍清掏,缩短道路渍水时间。

湖泊港渠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我街辖区内湖泊、河流有沙湖港、渠的治理,提高了湖泊港渠管理覆盖率。

劳动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依据《洪山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考评计分办法》,针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组织各项宣传工作,每季开展一次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培训工作达500次以上。

民政优抚专项经费含扶贫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针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0%的家庭进行救助,每户每年最高救助2000元,居民投诉下降,对街道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提升。

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优化社区工作方式,真抓实干,惠民到每个居民等方面工作,提高了居民对街道公共管理总体满意度。

社区建设及扶持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01万元,执行数为3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完善社区公共设施,急社区居民所急,提高了居民问题处理完成率。

食药检所房租(含工商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合理安排食药检所办公场所,站位靠前,便于及时解决群众问题。

卫生计生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计生政策宣传,解决计生基本问题,便民利民。

文体科普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科普助推示范社区,宣传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知识,保证科普活动参与人员达到500人次以上。 打造文化强街,活跃社区居民生活,提高居民对街道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

政务服务中心运营相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运营,提升群众对全街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认可度、满意度。

安全生产经费含消防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3.14万元,完成预算的39.25%。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积极宣传,送安全知识进社区,杜绝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状履行率,实现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全覆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执行过程前瞻性工作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工作绩效考核目标,主动作为

街乡普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制作法治宣传用品,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工作,受理居民法律咨询案件数量小幅增长。

街乡人民调解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支付人民调解员工资,调动工作积极性,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聘请法律顾问,解决政府依法行政的短板,树立依法执政的形象。

平安社区监控系统运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社区监控系统运营,增强社会治安满意度、平安创建知晓率与参与率增加,保证平安社区监控系统运营正常率达到100%。

社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12万元,执行数为180.0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按时发放安保队员及协管员工资,保证出勤率在90%以上。

社区法务工作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保证活动不少于4次,受理居民法律咨询及时率达到100%,社会治安满意度、平安创建知晓率与参与率增加了。

社区网格化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万元,执行数为32.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9%。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按时发放社区网格化人员工资,提高工作积极性,及时处理上级督办,群众关心的事情。

信访维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信访维稳工作,保证重大群访、上访事故0起,信访维稳及时率达到100%。

综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万元,执行数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了社会治安满意度、平安创建知晓率与参与率增加。

综治治安巡逻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4万元,执行数为61.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48%。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按照发放治安巡逻员工资,提高工作积极性,及时处理上级督办,群众关心的事情。

财务管理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万元,执行数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投入财务外包服务项目,聘请专业机构为街道财产管理提档升级,做到财务处理正确率和账务处理及时率达到双百。

税收服务站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8.88万元,完成预算的98.67%。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按时发放税收服务工作站人员工资,促进税收增长率达到5%,税收上缴及时率100%。

物业管理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万元,执行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投入街食堂物业管理外包服务,优化了街道办公环境,解决工作人员后勤保障的担忧。

后勤事务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7万元,执行数为4.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单位人员后勤保障支出,解决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

机关后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65万元,执行数为37.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单位人员后勤保障支出,解决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

街乡机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各种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完成率100%,突发事件报告率100%,处理达到100%。

临时人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6.54万元,完成预算的98.3%。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按时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提高工作积极性,满足居民需求,充实各项目人员,保障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街道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服务型政府。

长期劳务人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3.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21%。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按时发放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提高工作积极性,满足居民需求,充实各项目人员,保障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街道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服务型政府。

后勤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单位人员后勤保障支出,解决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

后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28万元,执行数为1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后勤保障支出,解决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

街乡税收分成款(住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8万元,执行数为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及时足额发放住房补贴,保证福利政策落到实处。

街乡税收分成款(住房补贴)(2)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9万元,执行数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及时足额发放住房补贴,保证福利政策落到实处

梨园街东湖花园火灾善后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万元,执行数为67.06万元,完成预算的94.45%。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应急处置辖区东湖花园“3.3”火灾事故发生16个明细费用项目工作经费,已完成善后处置工作。

调整街道税务服务站协税人员薪资待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75%。主要产出和效果:时足额发放税务服务站协税人员工资,保证福利政策落到实处。

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18年部门预算追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66万元,执行数为28.55万元,完成预算的56.36%。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社区建设及扶持专项经费4.47万元,文体科普专项经费5.5万元,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12万元,“三线”容貌综合整治经费28.69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追加项目未及时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实施追加项目

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92万元,执行数为98.81万元,完成预算的71.64%。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华腾园社区服务中心改造工程27.37万元,华腾园社区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0.3万元,鹏程社区二楼改造工程25.68万元,鹏程社区二楼改造工程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0.3万元,鹏程社区公安宿舍小区车棚拆除及重新制作费2.84万元,鹏程社区公安宿舍栅栏制作及翻新费0.81万元,东湖老年人活动中心改造工程结算审计费 0.34万元,武铁佳苑社区服务站拆除及装饰工程质保金0.82万元,武铁佳苑社区服务站外立面改造工程质保金0.75万元,武铁佳苑社区服务站宣传栏工程质保金0.64万元,新世纪社区服务站钢结构及外墙工程质保金0.77万元,新世纪社区服务站室外装饰工程质保金0.76万元,金禾中心楼宇党员群众服务中心31.93万元,党建服务外包5.5万元。

两新组织退休党建指导员工作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4万元,执行数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42.31%。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两新组织退休党建指导员工作津贴,根据文件要求跨年使用项目经费落实党建政策不折不扣。

机关工委网格员通信费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1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

编纂街乡志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编纂梨园街志采编费、会务费、办公费和预支稿费等。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万元,比2017年减少45万元,降低37.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经济工作取得新进展

1.经济指标完成良好。2018年梨园街承担的经济发展指标绝大部分达到或超过既定目标。1-9月,梨园街共完成招商引资32.3亿元,占目标30亿元的100.9%1-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口径增幅为1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2亿元;1-9月份,公共预算总收入143271.18万元占目标20亿元的xx%,同比增幅9.8%“小进限”目前准备申报的企业有2家,分别为武汉市兰亭茶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宿类),武汉顺易通商贸有限公司(煤炭批发类)。

2.积极服务企业,开发智慧平台。一是启动楼宇服务专项制度2.0升级版,并实施“一长六员”制度。该制度采取“多对一”的方式,旨在为企业提供集经济、法律、党建、安全、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等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二是通过招投标聘请专业公司开发梨园街官方公众微信服务平台——“梨园荟”,它是集楼宇招商、企业服务、楼宇党建三个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平台。三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广宣传、勤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全力改善,以提升辖区的营商环境。

3. 摸清家底情况,开展经济普查。一是成立梨园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切实做好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员参加市、区组织的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培训会,并且邀请区统计局业务骨干到梨园街现场授课及问题答疑。三是指导员和普查员齐心协力,对辖区企业开展全面清查、逐户上门、一一登记,每天下午四点后普查员到街道进行数据备份,汇报清查进度。

二、社会事业迈上新台阶

1.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一是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达标。二是实现街道购买社工服务全覆盖。三是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一是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工作。二是推动养老服务模式多样化。三是老年人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工作。

3.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增强社会救助工作实效。一是严格执行市、区相关救助政策。二是加大特困救助力度。三是双拥优抚工作继续推进。

4.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截至10月中旬,去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36人,占目标700119.43%;失业人员再就业92人,占目标90人的102%;帮扶困难人员再就业40人,占目标25人的160%;新增扶持创业69人,占目标65人的106%;创业带动就业317人,占目标280人的11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缴扩面228人,占目标174人的131%,占挑战值177人的12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大征缴381人,占目标400人的95.25%;占挑战值412人的92.4%,积极开展居民医保服务全年新增办理440人。

三、城市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一是建立数字化城管体系。二是建立网格化城管体系。三是建立智慧化城管体系。

2.大力推进绩效目标完成。一是完成军运会配套保障工作。二是“三旧”改造。三是城建工程征地征收。四是城市综合管理。五是生态环保。

四、基层党建再创新业绩

1.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中心组学习。以制度化、常态化、创新化为标准,定期集中学习。今年已经集中学习10次。严肃组织生活。班子成员牢记党员这个第一身份,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支部主题党日、专题讨论等活动。落实班子成员到挂点社区讲党课,履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上级党委指导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领导干部严肃认真落实个人大事报告制度。深化民主集中制。建立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的“三必谈”制度,形成提醒与相互提醒、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

2.强化党的领导,织密基层党建网络。大力推进“红色引擎工程”,打好“红色组合拳”。树立党建品牌,聚焦特色党建品牌,精雕细琢。今年,为擦亮“在职党员进社区”特色党建品牌,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了以“点亮微心愿,党群心连心”为主题的大型微心愿征集认领活动,通过发放心愿卡、认领证书、举办认领仪式激活“红色细胞”,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已征集心愿580个,实现心愿认领150个。实施“红色物业”。以徐东四期公寓为试点,按照“自助物业”模式,形成“街-社两级管理、街-社-区三级服务”架构,实现了老旧小区由无人管理向居民自治再到“自助物业”服务的转变。以岳家嘴小区为试点,按照“提升服务”模式,整合资源,组建了集网格员、房管员、社区管家、党员大学生为一体的39支红色物业服务队,以亲情式服务、管家式服务为标准,实现了物业企业向主动提升服务品质、融入社区治理的转变。育强“红色头雁”。着眼于社区集中换届选举,通过组织推荐、内部挖掘、外部引进等多种途径,建立了8个社区后备人选“数据库”,共77人。后备党组织书记8人。聚焦党建创新。街道搭建“社区党建工作大擂台”, 激活党建工作活力,营造竞相作为的党建氛围,每季度以台账资料、活动信息、问题整改为综合评分标准,以街道专班查找问题为依据,按照社区党建“红黑榜”模式进行评比,通过互学互比互看,引导社区梳理工作思路,探索党建长效化工作模式。同时,制定了涵盖 “一定双评”、党组织关系转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出境党员管理、惠民资金使用等7大工作流程图的“红色梨园”党建指导手册,助力每个党建工作者都成为党建的“行家里手”。

3.强化廉洁自律,履实党风廉政责任。一是开展作风巡查。为坚决整治“新衙门”作风,持续巩固拓展纠治“四风”成果,我街形成纪工委作风巡查、通报常态化。2018年1-10月,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期10人次,问责3人。二是落实“三项行动”2018年3月13日-9月30日,我街在“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录入服务事项2499条,满意率为99.56%;“双评议”微信扫描评议服务事项1247条,满意率为99.94%三是用好“四种形态”。2018年1-10月,全街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次),其中工作约谈1人,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2人,书面检查3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5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运用“第三种形态”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2018年1-10月,接到区纪委信访室督办件、转办件共8件,已结案5件,3件正在办理中。四是抓好宣传教育,2018年1-10月,我街开展各类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参与活动党员达1200余人次,在省纪检监察网站、市纪检监察网站、长江日报上刊登相关报道11篇,基本达到了宣传教育全覆盖。

4.强化换届程序,完成社区“两委”换届。今年,我街涉及社区“两委”换届的有8个社区,总户数28600户,户籍户数9903户,社区直管党员1312人。8个换届社区中党委5个,党总支3个。我街严格按照“四先四后”要求,在换届社区开展了摸排、考核、审计、整顿、储备、研判的“六大行动”,为社区“两委”换届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换届筹备阶段,我街对现任53名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8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了社区书记4名,调整后党组织书记中女性7人,大专以上学历7人。同时,建立了8个社区后备人选“数据库”,共77人。拟任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达到50%以上的社区8个,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的社区“两委”干部数7人,占比12%。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后,我街第一时间召开工委会研究通过了梨园街“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并设置综合工作、信访稳定、舆情监测、督查指导专项工作组,已报区委组织部审议通过。于10月25日召开了全街动员部署大会。目前各社区党组织换届正在稳步推进中。

五、平安建设得到新提高

1、综治维稳扎实有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部位和社会面防范控制,处理阳光信访系统信件115件,其中直接回复26件、自办办结89件、不予受理3件,回告率100%.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坚持每周到社区调研1次,走访群众85人次,接待群众来访42批550余人次,召集各类协调会18次。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接待、约访上访群众16次,组织研判、分析综治、信访工作7次;区交办我街信访积案26件,目前已化解10件,结案16件;二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市区领导大接访”活动,街道的社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成功对上访人赵正玉、吴小秀、东亭村城中村改造拆迁群体进行了稳控,辖区进京访频率大幅下降。三是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落实“法轮功”人员实名管理和教育管控,积极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开展“两新组织”反邪教活动。全年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100余份,受教育人数1600余人次,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抓获在我街辖区散发反宣品人员1名。

2.社会管理不断创新。一是深化社会管理与服务网格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构建了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单位的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在社会管理应用方面实现了涉及信息报送、事件处理、房屋信息管理、人口信息管理、消防事件管理、日常社会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且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社管平台数据不断更新。今年网格化录入案事件信息72983条,更新人口数据53088条,房屋数据23359条。二是强化学校周边安全整治。加强了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专项排查整治。定期排查,建立联动机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初步形成了辖区校园周边安全防范体系。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小区创建活动。为加大平安小区的建设力度,切实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60余次,法制讲座20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300余份,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辖区居民维护社会稳定、安全、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为创建平安洪山、构建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扫黑除恶深入开展。2018年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街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详细制定《梨园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梨园街扫黑除恶工作执纪问责方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共印制《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20000万份、宣传横幅260余条、扫黑除恶线索清单140余份、洪山分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通告140余份,各社区群干上门入户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街道治安巡逻队在巡逻中通过事先录制的音频向广大居民进行宣传,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提高辖区居民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参与率;截至目前我街查处涉恶团伙两起,刑拘8人。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经济工作取得新进展

1.经济指标完成良好

2.积极服务企业,开发智慧平台

3.摸清家底情况,开展经济普查

完成

2

社会事业迈上新台阶

1.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3.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增强社会救助工作实效

4.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完成

3

城市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

2.大力推进绩效目标完成

完成

4

基层党建再创新业绩

1.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强化党的领导,织密基层党建网络

3.强化廉洁自律,履实党风廉政责任

4.强化换届程序,完成社区“两委”换届

完成

5

平安建设得到新提高

1.综治维稳扎实有效

2.社会管理不断创新

3.扫黑除恶深入开展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3.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咨询电话:027-8681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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