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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1-23 10:50

名       称:梨园街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梨园街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0-01-23 10:50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表格独立公开)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全总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

9、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故那里工作,配合做好赞助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梨园街办事处由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梨园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2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表格独立公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表格独立公开)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全年预算安排收入4606.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758.77万元,下降14.14%;支出4606.12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60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60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55万元,项目支出2664.5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9.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4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2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056.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17万元;资本性支出38.3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6.12万元,支出4606.12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06.12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606.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58.77万元,下降14.14%;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1941.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 2664.57万元,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38.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支出1万元(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37.2万元(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社区民兵工作经费、两新党组织党员职工服务经费、两新党建指导员津贴安全生产经费含消防经费、财务管理服务经费、服务企业工作经费、各部门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红色物业经费、街乡普法工作经费、精准扶贫工作经费、劳动保障工作经费、聘请法律顾问经费、武装部专项经费、信访维稳经费、街乡机动经费、平安社区监控系统运营经费、设备购置、梨园志、机关后勤事务经费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专项经费。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2.15万元,主要用于街党建工作经费、社区(村)党建工作经费、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食药检所房租(含工商所);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经费。

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法务工作室经费。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经费。社区网格化专项资金。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文体科普专项补助经费。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0.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社区建设及扶持专项经费、政务服务中心运营相关经费。

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门前三包员经费民政优抚专项经费。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区城管局聘用城管协管员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47.12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中队办公经费、城管执法中队食堂经费、湖泊港渠管理经费、城管委垃圾分类经费、道路清扫保洁经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服务费)、城市主次干道市容服务外包经费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3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排渍经费、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1.5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40.25万元,增加29.32%,主要原因:聘用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1197.28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056.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744.2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三公”经费包括一级、二级单位5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2万元,增长314.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置公务车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燃油、车辆保险及维修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梨园街办事处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及下属4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680.1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036.19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     1036.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2664.57万元。

第四部分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财政专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 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 农业 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5.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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