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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梨园街党政办

成文日期:2015-08-03 00:00

名       称:梨园街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梨园街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日期:2015-08-03 00:00 字号: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5〕4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政办〔2015〕18号)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市、区食安委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结合我街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保持全街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建设幸福洪山、和谐洪山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为把武汉市建设成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努力打造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目标要求,坚持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巩固多年来我街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成果,大幅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比例,全街达到食品安全城市考核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通过2015年底省级考核验收,在2016年与全市一道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街办事处统一部署创建试点工作,是辖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的主体,各社区、各科室部门分工负责,对照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考核评价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好创建试点工作。

(二)部门监管,突出重点。各部门切实履职,分工合作,抓住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

(三)社会共治,全面推进。全面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中介等力量和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

(四)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城市评价的最终衡量标尺,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协调互动的监管网络机制。完善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街食品安全协管员、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及管理制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全覆盖。

2、建立权责一致的监管责任机制。街办事处统一组织领导、具体协调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落实监管责任。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建立严格权威的依法惩处机制。坚持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辖区内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规定,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

4、建立积极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预演培训或演练。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件),处置率达到100%;举报投诉受理率、调查处理率、回告率均达到100%。建立宣传联络员制度、舆情监测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5、建立健康发展的产业服务机制。配合推进小餐饮便民服务区;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

6、建立系统公正的目标考评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街办事处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比重不低于3%,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中等偏上。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二)建设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支撑体系

1、构建政策法规体系。认真贯彻执行针对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生产许可、检验检测、风险控制、信息公开、应急处置等工作。

2、构建检验检测体系。支持食品安全监测点、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的建设。鼓励支持企业自检。

3、构建信息追溯体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落实并推进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市场的电子追溯系统的建设。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4、构建教育培训体系。每年组织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轮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组织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督促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并做好记录。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10个小时。每月举办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社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5、构建诚实信用体系。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鄂食药监文〔2014〕64号)等精神,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限制失信企业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三)有效控制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1、本地生产的蔬菜、畜禽和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食品生产企业持证率达到10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普遍推行GMP或者ISO22000的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小作坊建立“五项”质量安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企业诚信制度),达到“四有”(100%有健康体检、有卫生条件达标的加工场所、有制度上墙、有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五防”(防蝇、防虫、防尘、防鼠、防潮)标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等,试行分级分类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年监管频次不少于2次。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全街有合法固定门店的食品经营户持证经营率达到100%。全面推进食品批发市场、超市、1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站(室)的建设,市场内销售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集中开展重点食品及季节性、节令食品的专项整治,查处“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落实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机制、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等,试行分级分类管理。食品经营企业年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年监管频次不少于2次。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参加量化分级的单位公示率达到100%。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合格率、餐饮具消毒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控制为零。扩大小餐饮便民服务区的建设,按照标准管理小餐饮。餐饮单位年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年监管频次不少于2次。

5、推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将食品安全监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鼓励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积极参与监管,欢迎媒体监督,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共同构建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5年5月底前)。制订街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召开部署动员大会,明确创建目标和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分解细化工作任务。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5年5月--8月)。按照工作方案和市、区考核评价标准,统筹协调,全面组织深入开展对标创建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9月--10月)。对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考核评价标准组织自查自评;区食安办对街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四)迎接考评阶段。(2015年11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对全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综合考评。

六、职责分工

街办事处是履行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的创建工作;各社区、各科室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落实好各项创建措施的落实。

(一)街食安站、梨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责任,协调联动。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开展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的治理。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做好行刑对接工作。

3、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严把检验检测关。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残留超标等专项整治,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结案率大于90%。

5、加强过程监管,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

6、建立并严格执行不合格农产品后处理机制。加大检验检测力度,通过抽检监测,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处理率达100%。

7、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8、推行良好的生产经营规范,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80%持有HACCP或ISO22000证书。

9、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食品批发、大型商场超市和婴幼儿乳品的电子追溯系统覆盖面达到80%以上。

10、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不低于90%。

11、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12、落实“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和信用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13、组织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40小时。

14、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每月举办食安全科普宣教活动不少于1次。

15、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及其它与食品有关的生产企业的监管。

16、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17、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18、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推行有奖举报,及时受理、处置、回复。

19、承担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其他相关统筹和协调工作。

20、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普遍推行良好的生产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21、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应急装备物资。

22、按分级负担的原则,支持区、街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取证、通讯等装备、设施按有关标准要求配置。

23、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监测、教育培训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食品安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年度经费满足实际需要。

(二)街经发科

1、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街“十三五”规划。

2、将食品安全监督监测体系建设列入街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3、落实国家食品安全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水平。

4、拟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行业发展规划。

5、促进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统一配送,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6、鼓励守法经营,建立商业诚信机制。

(三)街组宣科

1、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2、对食品安全舆情进行监测和研判,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引发的社会舆论。

(四)街文化站

1、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育课程中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每年不少于10学时的工作要求。

2、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堂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全街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达B级以上的单位不低于70%。

3、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每月举办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不少于2次。

(五)街城管科、梨园城管中队

1、配合相关部门对少数民族从业人员经营的炭火烧烤摊、无证照经营、出店占道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2、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做好少数民族清真食品清真标准的管理工作。

3、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设摊点、销售商品(含占道炭火烧烤)的行为。

4、查处取缔场外(店外)无照商贩,查处出店食品经营行为,监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5、依法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行为的整治。

6、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并有序运行。

7、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落实工地食堂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标准。

8、组织建筑工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风险。

(六)梨园司法所

指导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

(七)梨园工商所

1、指导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2、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广告等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职责范围内维护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是把武汉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一项基本要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街办事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社区、各科室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积极作为,制订创建方案,明确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二)广泛宣传动员,凝聚各方共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会议、工作简报、社区宣传橱窗、工作微信平台等形式向社会、行政相对人广为宣传创建试点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贡献创建的浓厚社会共治氛围。

(三)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创建合力。各单位要在街创建专班的统一指挥下,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转变思想观念,打破思维定式,勇于创新,主动作为,大胆工作。在工作中,要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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