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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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梨园街党政办 |
成文日期:2017-03-11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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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开展全街“中小型营业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
梨街发〔2017〕7号
关于开展全街“中小型营业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街机关各科室:
2017年2月1日,我区卓刀泉路108号凯乐桂园5-2号商铺的君健沐足发生火灾,造成一人死亡。为深刻吸取此起火灾事故的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此类火灾事故发生,经街办事处研究同意,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15日,在全街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型营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中小型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整改一票火灾隐患,查封一批危险场所和部位,处理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排查工作顺利开展,街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徐晓娟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朱勇军、梨园派出所所长魏媛任副组长,街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办公,负责协调各单位统一行动,指导和督促开展专项排查工作。联系人:高伟,联系电话:86816721。
三、工作内容
1、是否办理消防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2、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畅通,逃生窗口是否设置防护栏;
3、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是否完好有效;
4、是否大量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材料装修;
5、电器线路是敷设否符合要求;
6、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7、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火灾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员工是否进行消防设施实操实训等方面;
8、营业期间是否存在超员现象;
9、场所是否建立第一应急处置力量,并进行实操实训、疏散逃生演练。
四、工作措施
从即日起至2月23日:以各社区为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中小型营业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横向道边,纵向到角。对排查的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相关台账,做到不留死角。各社区排查情况于2月28日前报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档。排查工作结束后,街纪工委将成立督察组对各社区的排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因排查不彻底,隐患上报不及时,重大危害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未发现的,该社区主要领导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在全街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清楚认识到当前我街消防安全形式,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社区应立即成立由社区主要负责人牵头,社区民警参加的排查工作专班,扎实有效抓好此次专项排查工作。
2、在专项排查行动中,各社区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排查工作要通过突击抽查、“地毯式”检查、营业高峰时段“错时”普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上报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检查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
3、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以“中小型营业场所”的消防宣传、安全提示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常识和火场避险、逃生自救知识。要督促单位找准本单位消防教育的薄弱点,结合实际,开展实操实训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水平
4、专项排查期间,各社区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工作,对发现隐患较大、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社区排查工作总结于3月15日前上报街消防委员会办公室。
洪山区人民政府梨园街办事处
2017年2月13日
附件1:梨园街“中小型营业场所”专项检查分组表
附件2:梨园街消防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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