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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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青菱街党政办 |
成文日期:2016-09-29 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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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
2015年度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
部门决算
2016年9月29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负责街辖区内的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加强社区(村)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支持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3、加强社区(村)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村)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6、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8、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村)文化工作。
9、参与检查、监督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备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等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27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2015年
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3,179万元,支出总计3,17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631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调整、文明创建经费、综治经费、城乡环境卫生经费补助增加。支出增加 1.631万元,增长 105%,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调整、文明创建经费、综治经费、城乡环境卫生经费补助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3,17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万元,占本年支出16.39%,项目支出2,658万元,占本年支出83.61%。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3,179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31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工资晋级经费调整,文明创建经费、综治经费、城乡环境卫生经费补助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17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3,1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521万元,项目支出2,65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0万元,用于青菱街相关机构事务;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加大安全意识宣传,健全体制,明确责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建设、体育设备购置、社区文化娱乐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孤寡老人,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为保证无收入、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万元,计划生育工作经费8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村)节能环境保护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维修,构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宣传,社区环境卫生调研工作,深入开展除“四害”,改善社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工作;农林水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泵站修补、抗旱机站补助以及渔牧场渠道清淤;其他支出1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3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七)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八) 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29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九)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十) 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0 个参公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39 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领导因公出国考察。
2015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因公出国(境)团组次,3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15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业务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燃料费8 万元;维修费6 万元;过桥过路费1 万元;保险费 9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 16万元,增长66%,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5万元,增长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万元,增长1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降低9%。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领导 因公出国考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费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公务接待费。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万元。较2014年减少42万元,降低8.8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其他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组织对 0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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