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和社区(村)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4、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
5、监督专业管理。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村)居(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7、指导社区(村)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村级治理机制。加强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或城中村改造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监管。
8、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7,29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94万元,增长58.61%,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工资晋档晋级调整、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残保金的缴纳等人员经费调整、其他城乡社区、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建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大城管专项经费、执法中队专项经费、其他支出经费补助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0万元,占本年收入77.78%;其他收入1,620万元,占本年收入22.2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万元,占本年支出11.22%;项目支出6,472万元,占本年支出88.78%.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7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4万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工资晋档晋级调整、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残保金的缴纳等人员经费调整、其他城乡社区、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建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大城管专项经费、执法中队专项经费、其他支出经费补助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78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4万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工资晋档晋级调整、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残保金的缴纳等人员经费调整、其他城乡社区、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建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大城管专项经费、执法中队专项经费、其他支出经费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1万元,占30.53 %;国防支出2万元,占0.04 %;公共安全支出54万元,占0.9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占0.5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万元,占8.7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万元,占0.93 %;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0.26 %;城乡社区支出2,308万元,占40.71 %;农林水支出360万元,占6.35 %;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占0.3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万元,占0.07 %;住房保障支出59万元,占1.04 %;其他支出539万元,占9.5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5,672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5,6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6%。其中:基本支出818万元,项目支出4,85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14.23 万元,主要成效改善了街道办公设备更新,提高办事效率;安全生产经费含消费经费30万元,主要成效提高了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保证企业单位的安全;服务企业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成效服务辖区企业,让企业良性发展;各部门经费100万元,主要成效是街道各部门正常运行;关工委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成效对辖区青少年进行正确的思想教育;机动经费300万元,主要成效对辖区突发事件及不可预见事项及时应对处理;街办公楼租金159万元,主要成效保证街道基本办公用房;街乡普法经费5万元,主要成效对辖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居民法治意识;街乡人民调解员4.5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街乡人民调解员工资报酬;街治安巡逻员经费52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街治安巡逻员工资;精准扶贫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对新洲区铁河村驻村队员的生活、交通补助及队村民的困难补助;劳动保障专项经费8万元,主要成效是队辖区失业人员的就业政策宣传、培训;聘请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主要成效是街道法律咨询;青菱都市工业园公交微循环线路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成效是对公交公司青菱都市工业园公交微循环线路的补贴;"三旧"改造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是辖区"三旧"改造;武装部专项经费8万元,主要成效是辖区征兵工作宣传及征兵工作;信访维稳经费100万元,主要成效是辖区信访维稳工作;青菱防汛值班补助55万元,主要成效是2016年防汛值班补助;统计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成效是对辖区经济普查和统计;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12万元,主要成效是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文明创建经费80万元,主要成效是文明创建工作;人武部社区民兵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成效是社区民兵工作训练;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1万元,主要成效是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社区法务工作室经费3万元,主要成效是社区法务工作室工作;综治经费50万元,主要成效是公共安全工作;文体科普专项补助经费30万元,主要成效是辖区文体科普工作的开展;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51万元,主要成效是社区村管理工作经费;临时人员144万元,主要成效是聘用临时人员工资、社保;社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工资187万元,主要成效是聘用社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协管员工资;民政优抚专项经费含扶贫60万元,主要成效是民政优抚专项经费含扶贫工作;合管站经费8万元,主要成效是合管站工作经费;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5万元,主要成效是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卫生计生专项经费8万元,主要成效是卫生计生专项经费;环保经费15万元,主要成效是环保经费;道路清扫保洁经费1098万元,主要成效是道路清扫保洁;城市排渍经费10万元,主要成效是辖区排渍经费;大城管专项补助经费500万元,主要成效是大城管工作专项补助;石咀砖瓦厂经费700万元,主要成效是石咀砖瓦厂改制工作;兽医站经费10万元,主要成效是兽医站执法监管;村干部绩效报酬190万元,主要成效是村干部绩效报酬;水利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主要成效是农田水利专项补助资金;农业水利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是农业水利经费;以钱养事经费125万元,主要成效是以钱养事人员经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老桥村道路维修改造资金20万元,主要成效是老桥村道路维修改造;再生资源长效管理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成效是再生资源长效管理工作;街乡应急专项(交通职业学院违建房拆除经费)233万元,主要成效是交通职业学院违建房拆除经费;街乡应急专项(西湾村外来购房户退付房款利息补助)200万元,主要成效是西湾村外来购房户退付房款利息补助;青菱村武咸公路红线范围拆迁过渡106万元,主要成效是青菱村武咸公路红线范围拆迁过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2%
2.国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11%。
3.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9%,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61万元,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45%。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3.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 0 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为预算的843,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 843.75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为预算的 843.75 %,比预算增加 24 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城管执法的车辆费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主要用于城管拆违、沙场整治,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9 万元;维修费 15 万元;过桥过路费 1 万元;保险费 2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万元,增长125.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万元,增长125.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城管执法的车辆费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主要用于城管拆违、沙场整治;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
。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00万元,比2016年增加 15 万元,增长 20.54 %。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和残保金缴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青菱街办事处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经济指标
为辖区企业(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做好企业(项目)数据采集工作。
二、经济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小进限完成4家。
三、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亿元。
四、社会事业
就业社保、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老年宜居社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创建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等工作达标。
五、城市功能提升
城市管理、湖泊保护、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达标。
六、大学之城亮点区块建设
打造环黄家湖创新经济带。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发展与改革事务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 农业 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督、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公开咨询电话:027-88938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