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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6-05 15:42

名       称: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日期:2019-06-05 15:42 字号: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4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4 个。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狮子山街社区服务中心

2.狮子山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3.狮子山街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狮子山街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 44  人,其中:行政编制  26  人,事业编制 18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人)。在职实有人数 44  人 ,其中:行政 26  人,事业 18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

离退休人员 7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4380.92   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20.92    万元,增长  5.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减少59.11万元、国防支出收入减少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收入减少18.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收入增加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99.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增加6.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增加206.3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收入减少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增加40.49万元、其他支出收入减少38万元。

支出增加 220.92 万元,增长  5.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9.11万元、国防支出减少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18.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9.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6.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06.3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0.49万元、其他支出减少38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4380.9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327.40 万元,占本年收入 98.78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53.51 万元,占本年收入  1.22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4380.92 万元。其中:基本支

1307.80万元,占本年支出 29.85 %;项目支出3073.12   万元,占本年支出 70.15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4327.4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368.40 万元,增长  9.31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减少112.63万元、国防支出收支减少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收支增加9.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收支增加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收支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支增加99.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支增加6.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收支减少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收支增加341.3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收支减少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支增加40.49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327.4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78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68.40  万元,增长 9.31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12.63万元、国防支出减少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9.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9.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6.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41.3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0.4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327.4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912.37   万元,占 44.19 %;国防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 118.95 万元,占 2.75 %;教育支出 0 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 10 万元,占 0.2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    万元,占 0.4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6.55   万元,占 15.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9.68  万元,占 1.38 %;节能环保支出 5 万元,占 0.12 %;城乡社区支出 1415.36 万元,占 32.71%;农林水支出 0 万元,占 0 %;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占 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 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占 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 万元,占 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占 0%;住房保障支出 129.49   万元,占 2.99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 0 万元,占 0 %;债务付息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27.92 万元,支出决算  为 432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 %。其中:基本支出 1307.80 万元,项目支出 3019.60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60万元,主要成效履行办事处工作职能, 用于人员经费,统计信息工作,社区党组织活动及党建工作,社区统战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等;公共安全支出118.95万元,主要成效综治、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及社区法务工作;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主要成效开展科普活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主要成效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2.69万元,主要成效发放安全及安保流动人口协管人员工资,社区管理工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主要成效计生卫生宣传及管理;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主要成效环保工作;城乡社区支出1415.36万元,主要成效城管协管员经费,道路清扫保洁经费,大城管工作,城市排渍工作。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 2057.9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1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93 %。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 11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21 %。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 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 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 688.56万元,支出决算为 65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35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 62.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59.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97 %。

7.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 5 万元,支出决算为 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8.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 1415.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15.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98 %。

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 148.0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9.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7.47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编人员的购房补贴纳入了部门预算,但是实际发放时不允许从这笔预算中列支,导致这部分资金无法执行。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07.8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238.6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69.2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 0 个行政单位、 0个参公事业单位、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 3.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4 万元,为预算的 87.8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34  万元,完成预算的 87.89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万元,为预算的 87.89 %,比预算减少 0.46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出行减少。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因公出行的相关费用,其中:燃料费2万元;维修费 0.94万元;保险费0.4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  19.66万元,降低  85.4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9.6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上交了5台公务用车。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52  个,资金 3019.60  万元。组织对 6 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 3019.60  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有效落实预算资金的执行力,确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工作有效实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综合发展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3 万元,执行数为 52.51 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为引进企业落户提供全程跟踪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企业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二是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协调,依法做好经济统计、协税护税工作,扎实做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三是依据年初目标责任书、2018区科协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推动全民素质提升,广泛开展文体科普活动,举行大中小型文化活动83场,开展各类科普活动200余场。四是狮山同创汇项目已进入供地阶段,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3次土地挂牌。武南旧城改造项目1326户居民的还建意愿调查工作已完成,街道正在开展中铁七局红色物业小区的入户调查工作。 

2、公共安全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662.64万元,执行数为656.30万元,完成预算的99.04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完成中央、省交办重点人1件,结案化解率100%;完成省委巡视组交办件5件;开展了11次市、区领导下基层大接访活动二是坚决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切实做好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高效快速处置8.31触电事件;开展矛盾纠纷和涉稳问题“四大”活动,排查出问题5件。三是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依托网格建设,完善治安防范网络,平安巡逻车24小时巡逻;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角度摸排线索,并与派出所联合加强巡逻防范;整治重点地区、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对辖区17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暑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铁路护路工作。四是精心抓好安全工作。2018年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及培训活动156场,开展巡查100余次,对社区、单位、门店和地下空间存在的220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五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共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452次;完善大调解机制,加强民调工作,全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668起,制作调解协议书9份,调解成功率100%,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3、公共管理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410.36万元,执行数为141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力以赴开展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二是以军运会保障为重点,不断改进城市综合管理。制定了《狮子山街居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按照大城管考核标准加强对非物业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三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四水共治”工作。配合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工作以保供水;协调解决重点工程施工导致的污水漫溢问题8件;对老旧社区及背街小巷的下水管网进行排查、改造及清淤工作;开展巡司河防汛紧急拆除工作。

4、公共服务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4.71万元,执行数为171.54万元,完成预算的79.89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进一步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形成通惠社区养老院、省农科院社区养老院、7个老年宜居社区和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5个老年人服务中心由社会组织社会化运营)组成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为辖区低保户、重大疾病困难家庭、残疾人、计生特扶家庭等群体提供服务。严格遵守低保的政策和原则,通过认真办理、定期核查、全面审查,新增低保户10户、15人,取消64户、117人;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核查低保问题线索55条、医疗救助问题线索16条;认真做好残疾人办证、康复、救助慰问等服务工作;三是大力深化社区教育工作,街道与华农老干处共建服务辖区居民的街老年大学,支持区老年大学玫瑰湾分校提高办学质量,书城路社区被评选为2018年区级“学习型社区”。四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有序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开展基础信息清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员人口(含流动人口)数据库主要信息完整率97%,流动人口跟踪管理到位率97%。

5、党政群团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7.15万元,执行数为447.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坚持红色引领,深入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实施”。放大“红色头雁”效应,着力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激活“红色细胞”因子,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打造“红色物业”样板,加强社区综合治理。发挥“红色阵地”功能,弘扬“红色文化”。着力打造品牌亮点特色,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以迎军运工作为牵引,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组织班子成员及责任科室的督导员经常到挂点社区对宣传氛围、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顺利完成了2018年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工作。二是结合文明城市建设开展“积极宣传军运、营造军运氛围”宣传活动。三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学习道德模范活动。13个社区均与辖区高校志愿服务队签订结对共建协议,组建志愿者服务队62家、志愿者注册人数10484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文艺演出、帮扶慰问等活动共376余次。三是严格按照“两委”换届流程与要求,完成12个社区的“两委”换届工作。四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街道开展结队共建,组织辖区社区、单位、企业为三河口村送去农药、医药、图书、桌椅板凳,并安装路灯,增设清理水泵,捐赠20个垃圾箱及1台配套垃圾车,捐款共12万元;全面推进街道“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线推广工作,爱心人士注册扶贫网累计8315人。

6、特色项目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6.70万元,执行数为281.75万元,完成预算的94.96%。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洪山区地方志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编纂洪山区《街乡志》的要求,2018年已将初稿核实补正完成一定的比例。二是利用社会专业机构的专业知识,将我街财务工作外包,提升街道财务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实现服务效益的最大化。

(狮子山街办事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9.20 万元,比2017年减少 61.80万元,降低 47.18 %。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公车改革,我街上交了5台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3.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18.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狮子山街办事处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和路面养护车;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主动谋发展,推进“大学之城”示范街建设

1. 抓项目攻坚,培植经济增长点。

2. 抓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

3. 抓产业升级,加快经济发展。

二、切实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进一步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为辖区低保户、重大疾病困难家庭、残疾人、计生特扶家庭等群体提供服务。

3、大力深化社区教育工作,街道与华农老干处共建服务辖区居民的街老年大学,支持区老年大学玫瑰湾分校提高办学质量,书城路社区被评选为2018年区级“学习型社区”。

4、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5、广泛开展文体科普活动,举行大中小型文化活动83场,开展各类科普活动200余场。

6、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三、打好城建城管攻坚战,改善辖区环境面貌

1. 全力以赴开展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

2. 以军运会保障为重点,不断改进城市综合管理。

3.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四、深化平安建设,保持辖区和谐稳定

1、全力化解信访积案。

2、坚决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3、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4、精心抓好安全工作。

5、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五、坚持党建引领,建设坚强堡垒

1.坚持红色引领,深入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实施”

2.深化两新党建工作,持续推进“两新党建”扩面提质

3.围绕服务“大学之城”建设,巩固深化区域化党建

4.以迎军运工作为牵引,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5.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6.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统计信息事务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组织事务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消防: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普及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支。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福利  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027-8728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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